來論|「一國兩制」以「一國」為本 基本法以憲法為根

文/容海恩

香港回歸祖國已經踏進23個年頭,但香港有些人對國家憲法與香港特區基本法的關係,以及憲法的重要性仍然認知不深,令別有用心之人有機可趁,大搞黑暴,甚至勾結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香港中聯辦主任駱惠寧日前於「國家憲法日」座談會上,一語中的,指出香港有些人只尊重原有法律制度的基本不變,而漠視特區憲制基礎的根本改變,而這正是香港近年出現亂象的思想根源。

筆者認為,「一國兩制」應以「一國」為本。憲法不單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更是基本法的立法依據,以及特區設立的根本憲制基礎,因此基本法應以憲法為根、憲法為本。

事實上,國家主席習近平在慶祝香港回歸祖國20周年大會暨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五屆政府就職典禮上發表了重要講話,勉勵香港要堅持「四個始終」,其中第二點指出「始終依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指出在落實憲法和基本法確定的憲制秩序時,要把中央依法行使權力和特區履行主體責任「有機結合」起來。證明憲法及基本法共同構成香港特區的憲制基礎,憲法在香港法律中有着重要地位。

駱惠寧亦在座談會上進一步指出,香港自回歸之日起,應重新納入國家治理體系,憲法及基本法共同確定了香港特區新的憲制秩序。而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基本法的立法依據,是特區設立的根本憲制基礎。基本法的各項規定,要放在憲法框架內來理解,才能得到全面準確貫徹執行。

然而,筆者從過去一連串重大政治和法律爭議中看到,香港有些別有用心之人,為求達到個人的政治目的,對於「一國兩制」,只講「兩制」,不談「一國」;對憲制基礎則只講基本法,不談憲法,故意忽視憲法在香港法律中的重要地位。

事實上,憲法承載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要功能,一個國家之所以能夠生存並興旺發展,其固本基石就是國家安全。憲法作為國家的根本大法和治國安邦的總章程,當然要將國家安全擺在極為重要的地位,必須要承載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要功能,國家安全是憲法所保護的至高利益,也是其他憲法制度實行的基礎和前提。

但香港回歸多年,仍然未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令反中亂港分子有機可趁,利用香港長期的法律漏洞,藉去年修例事件,策劃黑暴,勾結外力,企圖攬炒香港,甚至想威脅國家的安全,幸而中央及時果斷出手,制定香港國安法,堵塞了香港國安漏洞,才令香港社會普遍穩定下來,由亂向治。

國家安全是成就「一國兩制」的根本,要成就香港的長遠繁榮和穩定就必須切實維護國家安全。特區政府與公職人員,以及教育界及傳媒界,均有責任帶頭宣揚憲法,令香港全社會認同和尊崇憲法,改變一部分人過去只「看小不看大,看枝節不看根本」的錯誤思想,讓市民深入認識及尊重憲法的重要性。

要令公眾明白憲法及基本法的概念必須從教育做起。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早前成立「研究幼稚園、中小學教科書及教材編製小組委員會」,小組委員會將跟進學校和出版社等提供的教科書及教材有否配合當局的通識科改革方向。筆者作為小組委員會主席,必定會與小組各委員跟進教育局的檢視教材機制,並會全力推動學生從小認識憲法、基本法、香港國安法,以及國家發展等國民教育,培養學生愛國愛港、尊重法治,共同維護國家的安全及發展。

(作者為新民黨立法會議員、大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