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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 遵從基本法是香港撥亂反正的關鍵

文|屠海鳴

特區政府今天下午舉辦基本法頒佈三十周年網上研討會,與市民一同回顧基本法的歷史和成功實踐,旨在加深市民對「一國兩制」內涵的理解。

在遭受「黑暴」和疫情雙重襲擊的香港,以網上互動的方式重溫基本法,這是非常必要的做法。回顧來路,香港的成功之處,離不開基本法「壓艙石」和「定盤星」作用;香港的失敗之處,也源於某些人罔顧基本法行事,使「一國兩制」偏離了正確軌道。

基本法在香港擁有憲制地位,是不能挑戰、也不容挑戰的。而在當下,按基本法辦事是香港撥亂反正的關鍵!

脫離基本法是港動亂之源

「一國兩制」在港實踐中遇到的問題怎樣處理?基本法中早有答案,但反中亂港勢力故意脫離基本法行事,普通市民對基本法理解不深而被騎劫,最終釀出許多事端。僅舉兩例就足以說明之。

比如,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然而,2003年發生的「反二十三條立法」大遊行之後,「二十三條立法」被嚴重妖魔化,至今沒有完成,國家安全長期處於不設防的狀態,令「港獨」勢力浮出水面,得寸進尺,禍亂香港。

又比如,基本法第四十五條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在當地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至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這一條對選舉方式、選舉原則、選舉最終目標都說得清清楚楚,但反對派卻要求2017年行政長官選舉按照「公民提名+一人一票」的方式進行,明顯違反了基本法「循序漸進」的原則,實屬無理;2014年,反對派以此為由發起了非法「佔中」運動;2016年的「旺角暴亂」、2019年的「反修例」,都是「佔中」當中「違法達義」的延續。

理解「全面管治權」的涵義

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構建了香港的憲制秩序。憲法為香港特別行政區開具了「出生證」,並授權制定香港基本法。香港基本法則明確了香港和中央的關係、香港特區享有的權力等一系列重大問題。學習基本法,最基礎的是明確香港的身份定位,最關鍵的是理解全面管治權的涵義。

首先,中央對香港擁有全面管治權。基本法第二條訂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依照本法的規定實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這條說得非常明確,香港的高度自治權是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予的,不是從英國人那裡繼承來的。主權移交是國與國之間的事情,中央對香港擁有全面管治權,再把其中一部分權力授予香港,由香港的行政、立法、司法機關負責行使權力。反對派政客經常炒作香港的自治權是從英國人那裡繼承的,就是要把水攪渾。

其次,全面管治權包括監督權。如果有人濫用權力、導致特區政治機關癱瘓怎麼辦?中央政府有權監督。依據是基本法第十二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什麼是「直轄」,《現代漢語詞典》解釋的是「約束」「管控」的意思。因而,當郭榮鏗癱瘓立法會長達半年之久,中央政府有權監督。

再次,全面管治權包括立法權、釋法權。基本法授予香港特區立法權,包括就維護國家安全立法,如果香港特區長期不履行該項權力怎麼辦?中央有權直接立法,要求香港頒佈實施,並不影響香港特區今後繼續享有該項權力。依據是中央與香港的關係是授權與被授權的關係,從法理上講,授權一方當然擁有主動權;從法律條款來看,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本法的解釋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因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港區國安法」,正是遵循基本法的原則進行的。

消除對基本法認知的盲區

在香港,基本法的普及遠遠不夠。源於此,市民出現了諸多認知上的盲區、誤區。

比如,不明白「香港居民」和「中國公民」的關係。香港居民與內地居民一樣,都屬於中國公民。「公民」這個概念是針對主權國家而言的,公民必須效忠自己的國家,在任何一個主權國家都是這樣的,因此,愛國與愛港是一體的,不是對立的。反中亂港勢力經常把「愛國」與「賣港」畫等號、把「拒中」與「愛港」畫等號,還宣揚「世界公民」的概念,都是故意混淆視聽。

再比如,把高度自治理解為「完全自治」。基本法第二條規定香港實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這些權力如何行使?基本法的條款做了具體規定。並不是除了國防和外交以外,中央什麼都不管了。

又比如,把中英聯合聲明與基本法相提並論。中英聯合聲明是處理香港回歸前過渡時期事宜的文件,中國政府在聲明中的承諾,已經體現在之後制定的基本法之中。1997年7月1日,中國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香港的任何事情都必須遵循基本法,聲明失去了任何約束力。

吃透基本法是撥亂反正的基礎性工作,讓我們從重溫基本法開始,推進「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本文作者為港區全國政協委員、香港新時代發展智庫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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