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嶺高爾夫球場的契約上月到期,民政事務局今日(3日)表示,由於政府已決定將高球場位於粉錦公路以東32公頃用地,作房屋發展用途,因此要將高球場契約分拆為兩張新契約,但草擬契約涉及較多複雜程序,加上疫情下各部門要較長時間處理續約,因此政府容許香港哥爾夫球會繼續按現有契約條款,使用粉嶺高爾夫球場整幅用地3個月,至11月30日,作為暫緩安排。
民政事務局表示,球會目前仍有向合資格外界團體,開放體育設施,政府會在新契約,加入條款,要球會進一步對外開放設施,即要向外界團體開放體育和康樂設施總量的三成,與體育團體合辦公眾可參與的體育活動,每月最少240個活動時數,並要向政府提交季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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