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黎岩
特首林鄭月娥2018年施政報告提出的明日大嶼藍圖,幾經蹉跎,有望在今年的施政報告中正式推出,為此,特區政府已經積極籌備於今屆立法會延任會期內,申請優先通過明日大嶼計劃前期研究撥款5.5億。社會各界的主流意見,雖然尚有種種顧慮,但還是希望,經過一波三折的計劃,能夠盡快將計劃付諸實踐,早日讓明日大嶼變成市民安居樂業的今日大嶼。
發展局去年公布「明日大嶼」造價預算高達6,240億元,在疫情迫使政府大幅度派糖紓困的局面下,社會有聲音憂慮「明日大嶼」將加劇財赤問題。發展局局長黃偉綸日前指,據以往經驗,大型工程如透過適當的政府和私營機構合作,政府不需要從公帑資助這些項目的興建,他引用沙田第一城模式作例子,由發展商負責填海,再將大部分土地交回政府興建公營房屋。
其一,關於掏空財政儲備的顧慮
發展局去年公布「明日大嶼」造價預算高達6,240億元,聽起來幾乎是香港現有儲備的一半有多,似乎有耗盡政府庫房的壓力,其實不然。明日大嶼計劃是一個中長遠的發展計劃,初步預計從動工到發展成熟,最少需要15年之久,其實6000多億元的費用並非一次過付清,而是分攤10至15年支付,即每年平均約400億至600億元。上述開支,對比起政府近年每年投放於工務工程基建的開支達約1000億元的規模,並不會造成所謂的「掏空庫房」,亦毋須動用財政儲備。另一方面,據香港測量師學會的估算,交椅洲人工島上私人住宅和商業發展的土地收益可達約9740億至11,430億元,亦足以為政府收回「明日大嶼」的發展成本。從簡單的數據計算,整項計劃只賺不賠,根本就不會動搖政府財政之穩健根基。
其二,港府承擔風險太大
團結香港基金研究報告指,當局可以考慮不同發展模式支持大型發展,除了發展局黃偉綸提及的出售用地發展權模式外,亦可以「賣地花」,或設立專門機構負責制定相應政策。智庫提出6種可行融資模式,包括「出售用地發展權」、「先賣地後交付」、「成立專門機構」、「BOT模式(建設-經營-轉讓)」、「發債融資」及「鐵路加物業」模式。
其實,回顧香港土地開發的歷史,早在1970年代,港府曾邀請私人發展商投標參與發展沙田14區,投標價大約等於向政府繳付地價,並減去進行填海及其他相關工程的差額。出售用地發展權模式的優點在於可減輕財政負擔,政府無需承擔建築及相關費用,減少超支的疑慮,亦可預早獲得現金收入。另外,俗稱「賣地花」的先賣地後交付模式,亦可讓政府提前獲得賣地所得的收入,以支付相關工程的部分費用,減輕財政壓力。
其三,未來地產市場難料
香港未來市場面對不明朗因素,進行大型基建是頗佳的逆周期措施;「明日大嶼」計劃具綜合社會經濟效益。近日世界銀行亦呼籲各國與地區,大力推動基建等公共基礎設施建設,以推動疫下經濟持續穩定發展,可謂是對港府推動明日大嶼工程的最有力最直接的背書。
從現實出發,香港的房地產政策長期為人詬病,已經形成困擾香港持續發展的結構性問題,這也是香港諸多社會經濟問題的根源。在房屋問題水深火熱之際,選擇填海這種不會得失既得利益者的看似「和稀泥」的作法,盡量不去觸動諸多既得利益者的根本利益,避免社會更大爭議,避免政府施政隨時被既得利益者所綁架,不失為一種面對現實的理智決策,雖然看似政府有點避開問題繞開矛盾的弱點,但卻是一種看似彎路的捷徑。與其糾纏於是各種利益集團的爭論爭辯爭執中,不若跳出框框,另闢蹊徑,無謂爭論。這也是當年鄧小平時代不去爭論白貓黑貓,只管捉老鼠的聰明選擇。試問,既然捉老鼠是目的,那何必去爭論白貓黑貓呢,只能議而不決耽誤大事。
其四,填海會否造成環境問題
現在填海地點位於東大嶼中部水域,海水較淺,亦沒有阻礙航運,這個海域亦非中華白海豚的棲息地。至於用什麼方法填海,以前常用的挖泥方法對海床破壞很大,現在改用較先進的深層水泥拌合方法,毋須挖泥,也毋須處理淤泥,可符合環境評估的要求。以當年興建赤鱲角機場為例,由於北大嶼山當時有很多紅樹林要鏟除,環評報告便要求作出補救,因而要採取「環境補償」辦法,那就是後來興建位於天水圍的濕地公園的原因之一。
其五,填海島嶼會否被10級颱風掀翻
有意見擔心「逆天行道」,颱風掀起巨浪會「沖毀」人工島。甚至會吹倒孤懸在荒島上的高樓大廈。事實上,香港本身是一個海島型城市,500年後也是如此,香港的鄰居新加坡亦是如此,日本東京灣亦如是。依照現代的科學的建造技術,未來人工島必然有足夠強度抵禦風浪。前年颱風山竹襲港,孤懸海上的港珠澳大橋依然安然無恙,足可證明。以赤鱲角機場為例,這也是填海而成的人工島,山竹侵襲,可說絲毫無損,這已是20多年前的技術,現今科技相比當年已進步不少。現今先進技術可使未來人工島的海岸能抵禦超級颱風。
其六,香港境內填海造島會否造價高
社會上有聲音質疑,指在香港境內填海較為耗時,造價較貴,不如要求內地政府允許在香港水域外填海,如大嶼山西南的桂山島。其實這種思維一早已經有之,唯實不可取:一、香港境內擁有很大的水域,而且是適宜填海的前海床,並不是沒有水域可供填海;二、如果在境外填一個人工島,要得到中央批准,粵港協調,這牽涉法律等許多事情要解決,甚至還會導致反對派視若洪水猛獸的全國人大釋法,未必可行;三、在大嶼山西部境外填海,人工島將距離市區很遠,交通不便,不符合經濟效益,就算獲准填海,也只能是起個養老院。試問,連南丫島、長洲島,坪洲這些近在咫尺的地方建屋,年輕人都猶恐遠而避之大吉,還能期待「遠涉重洋」到外海?四、香港迄今仍有諸多可宜居的島嶼開發,包括南丫島、坪洲等地,只要動用百億建設跨海大橋,島上的棕地農地又何止百億?
其七,填海造地會否回報期太長
回顧香港歷史,發現長期以來一直在不停歇地進行著填海工程,為香港建造出大量土地,興建如沙田、大埔、屯門等新市鎮,還有赤鱲角機場,九十年代,政府規劃赤鱲角填海1000多公頃,建成新機場,當時也是一片反對聲音,幾年前的高鐵基建項目,有人甚至以影響元朗一種鳥類生存來反對,彼時胡應湘就曾斷然反駁,用幾個雀仔的安危反對人類的進步與發展實在是太過荒唐滑稽。試想,如果當年沒有毅然決然地填海,新機場在哪興建呢?難道還在舊機場委屈就全?今天的發展現實已經證明了,沒有填海,就沒有今日的新機場,香港遑論成為航運中心、經濟中心、金融中心。
其八,填海遠水不解近渴?
香港需要大面積土地以紓緩住屋擠迫,而房屋不足的原因,就是土地欠缺。如果要解決香港最深層次的矛盾,就要找出治本之法,而大規模填海是可行的辦法。菲律賓馬尼拉灣的帕賽疏浚吹填項目,計劃在馬尼拉灣吹填形成3個人工島,新造陸域面積396公頃,是菲律賓最大的疏浚吹填項目,由中國內地的建築工程企業設計施工。今天來看明日大嶼,似乎有點遠水,但是十年後的今天,再看今日大嶼,或許是另一番光景,這就如同我們今天看赤鱲角機場,與二十年前看,完全是不同的兩個世界。世界發展日新月異,一萬年太久,只爭朝夕。明日大嶼確實是一個中長期土地發展規劃,這並不等於政府就此放棄開發失去棕地與郊野飛地,並不等於政府完全停止建屋等待明日大嶼,政府勢必會開發市區可利用的土地,不會停止建設公營房屋的步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