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今日,高等法院裁定《禁蒙面法》違憲,警方暫停實施《禁蒙面法》。1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對此判決表示強烈不滿,認為香港法律是否符合香港基本法,只能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判斷和決定,任何其他機關無權作出判斷和決定。法工委亦認為,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符合香港基本法。
特區政府其後提出上訴。上訴庭裁定政府在「危害公安」情況下引用《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合憲,但只在「非法集結」及「未經批准集結」的情況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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