攬炒派九龍城區區議員李軒朗,日前被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以涉嫌串謀詐騙拘捕,今日再被揭露涉嫌洗黑錢及賄選。
網絡紅人工作者協會主席、建設力量KOL高松傑今日(24日)帶同相關證據先後前往警察總部、選舉管理事務處及廉政公署,實名舉報2020年立法會選舉九龍西區參選人李軒朗及馮達浚,呼籲區議員須遵紀守法,並非地位超然。
高松傑表示,政府決定將2020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押後一年,候選人有關2020年立法會換屆選舉的申報,必須在選舉結束後60日屆滿前或於原訟法庭根據相關法例容許的延長限期內,將選舉申報書送交總選舉事務主任。翻查選舉事務處的申報記錄發現,李軒朗及馮達浚並沒有按例申報選舉開支,二人亦沒有向選舉事務處申報選舉眾籌所得,有洗黑錢之嫌。
高松傑指出,根據《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38條,若候選人沒有按規定提交選舉申報書,即屬犯罪,最高可處罰款20萬港元及監禁3年。
此外,高松傑說,發現李軒朗在選舉期間,至少兩次向選民提供利益,包括7月15日向選民提供口罩團購,及在7月26日向選民派發口罩、漂白水及酒精搓手液,涉嫌賄選。
(點新聞記者龔學鳴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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