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今香港社會荒誕,經驗、學歷、歲數全都是垃圾,12歲就可以當記者。日前(10日)警方在尖沙咀海港城帶走一名12歲姓陸的男童,他報稱為「深學媒體」的「學生義務記者」引起社會關注。政府發聲明,強烈呼籲未成年人士應停止參與任何在示威現場的採訪活動。
多個新聞組織批評有人涉嫌鼓動未成年人士以「記者」之名現身暴亂現場,行為極不道德 。然而記協主席楊健興卻辯稱男童只是關心社會,冀社會不要覺得他做錯事,完全沒有考慮到未成年人在暴亂現場進行採訪的安危。記協認為中學生在未有足夠訓練下可到衝突前線採訪,做記者原來這麼兒戲,大學新聞系可以執笠了。
舉起手機就可以成為「記者」的年代,人人均可審判世界,採訪尺度是甚麼?黃圈中記者只須影到警察趕人,不拍黑衣放火傷人。素知黃圈人得閒,個個愛上網「打飛機」,弄得網絡一片黃人假象,自然顯得點擊率高。無知小孩人人爭做網絡記者KOL紅人,影一時之假象,毀一生之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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