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去年6月21日包圍灣仔警察總部,之前承認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以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被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囚10個月,裁判官王詩麗拒絕其保釋申請。周庭今日(9日)於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等候上訴,法官張慧玲聽畢雙方陳辭後,拒絕周庭保釋,周庭須繼續服刑。
周庭早前與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主席林朗彥,承認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3罪。黃之鋒被判囚13.5個月,周庭被判囚10個月,林朗彥被判囚7個月,黃之鋒和林朗彥仍在獄中服刑。
裁判官王詩麗早前稱,當日集結歷時超過15小時,其間一度逾9000名示威者在場,令在場的人安全受威脅,以及阻塞交通,黃之鋒、林朗彥分別以揚聲器煽動在場示威者包圍警察總部,而周庭則在旁協助參與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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