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肆虐,大家要保持社交距離,減少外出用膳,不少打工仔選擇自攜午膳。消委會測試市面燜燒壺和保溫飯壺,今日(14日)公布全部燜燒壺都通過保溫效能測試,但保溫飯壺的保溫表現較遜色,兩款樣本的6小時保溫效能低於50度。
消費者委員會測試15款食物壺,包括8款燜燒壺和7款保溫飯壺,在樣本中注入攝氏95度的熱水,發現燜燒壺全數通過相關保溫效能測試,但兩款兩層保溫飯壺,6小時保溫效能低於50度,由49.1度至40.3度不等,而8小時及12小時後的溫度範圍則下降至43.4度至29.6度,未符合相關歐洲標準。
消委會提醒,熱食的存放溫度應高於60度,而冷食則應低於4度。燜燒壺只有保溫功能,非用作煮食,燜煮前應該先煮熟食材,尤其是肉類、海產、菇類和雞蛋等生鮮食材,才放入壺內繼續燜焗。消費者最好在6小時內進食保溫飯壺或燜燒壺內的食物,以免細菌容易繁殖,引致腹瀉或嘔吐不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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