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外交部今天(29日)宣布,自1月31日起,中方不再承認所謂的BNO護照作為旅行證件和身份證明。香港特區政府傍晚亦宣布,不承認BNO作為有效旅行證件和身份證明,由本月31日起,BNO不能用於在香港出入境,亦不會在香港獲承認為任何形式的身份證明。港府將由31日起執行以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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