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黎岩
特區政府內部早前發生一場不大不小的口水風波,話說上周三(4月28日)深夜,入境事務處打破往日慣例,罕有地以「不懂刑事調查」、「胡亂批評」、「破壞入境處專業形象」等嚴厲措辭公開駁斥審計署當日發表的新一份《審計報告》,其中批評入境處有多宗懷疑假結婚個案長期未完案,建議處方加強追查疑犯下落。事件掀起公眾熱議,有人認為這反映在修例風波後,政府內部出現「武官壓過文官」的情況——擁有執法權的紀律部隊可以理直氣壯地拒絕聆聽「文官」的批評,甚至公然公開作出反駁。若然如此,這場不顧政治倫理和組織綱常的「衙門口水戰」,則是為正在重塑政治秩序、極力倡導「行政主導」的特區政府敲響了警鐘。當然,作為入境處的直接上司保安局,已即時止損,通令部屬入境處收聲,勿再犯上作亂說三道四。
從政府運作的慣常來看,審計署的權責就是對政府部門和公營機構衡工量值,以提升其服務表現、問責性和效能。為此,署方需要每年定期向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提供獨立而專業的部門審計報告,待立法會帳目委員會因應報告內容決定是否進行公開聆訊。而在審計報告交到立法會至公開聆訊的期間,部門各持分者雖然已經接獲審計署提交的相關審計報告,就算有相當嚴重的指控與批評,一般也會避免公開反駁報告書所載的審計結果,以確保政府帳目委員會能夠公平進行聆訊。最多是虛心接受,屢教不改。
審計署曾七次審查入境處的紀錄
在這種職權架構和規定之下,審計署審查入境處可謂最正常不過,過去亦有七次審查入境處的紀錄。其實署方早在十年前的《入境事務處︰執法科的運作》審計報告中經已提及有關入境處假結婚執法情況。當時,即已明確批評入境處查案拖沓,積壓大量未完結假結婚調查個案——2006年的72宗增至2010年的3454宗,審計署因此建議處方從四方面改善問題:評估長遠的人手需求;調派更多人手處理案件;建議處長透過正式途徑,把未能成功撿控的個案中汲取的重要教訓告知有關人員;訂定具體指標衡量執法科(現為執法部)的效率及效益,加強調查工作的透明度和問責性。如此看來,這其實是一個老生常談的陳舊話題,從政府運作效率來看,這似乎又是一個既無足輕重又十分棘手的老問題。
審計署報告指出,有多宗假結婚個案長期未完結處理,截至2020年12月有2237宗未完結懷疑假結婚個案,2年或以下未完結個案佔近50%;2年至4年未完結個案佔近37%;而有7.5%、167宗未完結個案,處理時間持續6至11年仍未完結。
審計署報告進一步指出,一宗2012年由內地轉介懷疑假結婚個案,當局追查行動並非完全有效,預約疑犯後對方失約或拒絕出席,直至2019年初,入境處發現疑犯已去世。查實,對假結婚涉事人,入境處有執法權,無奈,疑犯失約或拒絕出席,入境處當真就無可奈何了嗎?其實,入境處完全可以通過部門溝通,請求警務處利用大數據直接鎖定疑犯。這其中,入境處顯然有懶政惰政不作為的嫌疑,當然,如入境處所言,這是不懂刑事調查的外行人在「胡說八道」。
入境處辯稱,十分倚賴婚姻監禮人申報,以及律師會及國際公證人協會提供資料,會與兩個專業團體探討可行措施,改善現行機制,包括探討定期對照雙方的名單。入境處早年向立法會提交的報告稱,2006年12月18日,本處成立專案小組,從不同途徑搜集情報,並作出深入調查,以期向犯案人提出檢控。為進一步打擊假結婚,本處的婚姻登記處人員特別注意可疑登記婚姻個案,而調查分科亦主動就可疑結婚個案展開調查。在推行這些措施後,本處迅速揭發多宗可疑婚姻個案,並成功檢控有關涉案者。
在2018年,共有67人因涉及假結婚案件而被定罪及判監12至42個月不等。近年,本處展開代號為「閃刺」、「圈套」及「追蹤者」等一連串打擊假結婚活動的行動,瓦解了四個跨境犯罪集團。行動中,共拘捕382名涉案人士,包括兩名集團主腦、9名骨幹成員及371名涉嫌參與假結婚的香港居民、內地居民及外籍家庭傭工。上述各項行動仍在持續進行中,不排除將有更多涉案人士被捕。據悉,有中港跨境「假結婚」集團提供的一條龍服務。該等服務包括:安排客戶「假結婚」以便他們申請《前往港澳通行證》(俗稱「單程證」)外,以及在客戶來港定居後代為辦理離婚手續。
其實,隨著內地經濟持續高速發展,內地居民個人生活已經有了很大改善。過往完全基於改善生活等單純經濟動機,通過假結婚來港的人群已經顯著減少。涉案的港人多數都是經濟處於極端困難甘願鋌而走險者,因為這些人士深知,假結婚必須至少6年的捆綁(內地申請單程證排期一般需要5年,來港後申請離婚,至少要分居一年),且近年通過假結婚所獲得的非法中介酬勞已降低至不過3—5萬元而已,區區數萬元,在香港隨便打工幾個月就可獲得,因此,並非港人(主要是年長無勞動技能的男性)都願意冒此風險充當幫兇。
假結婚舉證難檢控定罪難
長期以來,入境處一直透過不同途徑搜集有關懷疑「假結婚」的情報,調查及揭發「假結婚」個案。在過去三年(2016——2018年)展開調查的1542宗懷疑「假結婚」個案當中,入境處透過從不同途徑得來的資訊和情報作出深入及主動的分析而展開調查。自2013年至2017年,入境處共就2744宗懷疑「假結婚」個案展開調查,共5208人被捕,當中606人被成功檢控定罪。由於在刑事檢控中,法院對控方的舉證,要達到「無合理疑點的最高要求」,加上虛假的夫妻關係並不容易證實,就算該對「夫妻」獲准來港團聚未同居一天,亦不能以此理由就斷定其為假結婚,因此在舉證工作上確實面臨不少的困難,因此並非所有個案都能成功檢控。其中,以最近的2017年數據,涉案574宗,被捕1015人,最終成功檢控者僅85人。此數據亦證明假結婚確實存在舉證難檢控定罪難的實在問題。上述被成功檢控人士包括中介人和進行「假結婚」的人士。除個別個案被判80小時或以上社會服務令,絕大部分人被判監禁,刑期由四至24個月不等。過去亦有一名集團主腦被判監48個月。
在處理夫妻團聚類別的單程證申請時,內地當局會將夫妻關係存疑的申請人及其香港配偶的資料送交入境處,以核查香港居民的身份資料、在香港婚姻登記證明的真偽或其他有關紀錄。如發現有懷疑「假結婚」或重婚個案,入境處會主動作出跟進調查,並把核查結果通報內地當局跟進。兩地會緊密配合杜絕假結婚申請單程證來港。
現時入境處有既定機制,處理以欺騙手法取得單程證的個案,亦會主動就可疑結婚個案展開調查,從多方面及不同渠道去搜集證據,對涉嫌「假結婚」的人士以及有關中介人進行深入調查,並在有足夠證據時對有關人士作出檢控。有關個案一經定罪,不論涉案人士是否持有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入境處都可以宣布其香港身份證無效。此外,無論涉案人士在港已居留多久,入境處都有權將其遣送離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