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歲男銷售員於6月4日晚乘坐城巴時,在巴士上層多次觸碰前坐女乘客的胸部。女事主發現後與其理論,一名同車的休班女警長見狀協助,豈料男子突然發難,將上前攔截的女警長沿樓梯拖行至下層,導致其身體多處受傷及骨折。男子被控非禮及嚴重傷害兩罪,今(9日)於東區法院首次提堂,他暫毋須答辯。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批准將案件押後至7月9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索取巴士的閉路電視片段及遇襲女警長的醫療報告。男子獲准以4.5萬元現金擔保,其間不得離港,並需每周到警署報到。
被告謝嘉豪(32歲,銷售員)被控於2021年6月4日在西營盤皇后大道西262號外城巴7號巴士上猥褻侵犯另一人,即X。他另被控於同日在薄扶林道79B號對出香港大學西閘的的同一巴士上非法及惡意傷害韓婉芬。控方於庭上透露,女警長傷勢嚴重,目前仍然留院,無法錄取口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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