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連鎖日本餐廳板前壽司前會計部經理在2005年至2007年期間,偽造銀行存款單「穿櫃桶底」逾2400萬元,被公司揭發後潛逃到內地,2016年聲稱為照顧兒子而回港。50歲男經理早前承認6項盜竊罪,今早(29日)在高等法院被判監禁6年8個月。
法官布思義判刑指被告憑藉其職權,長時間多次蓄意犯案,案情中最嚴重之處為違反誠信,涉款達到2400萬,為偽造帳目的可恥事例,幸好對餐廳未造成影響。考慮到被告坦白認罪,遂6罪分別判囚4個月到6年,大部分刑期同期執行,共6年8個月。
涉案被告唐智靈(50歲),被控於2005年8月5日至2007年9月21日期間,偷竊屬於6間營運板前壽司分店的公司共逾2419萬元。案情指,被告於2004年起受僱為板前會計部經理,其工作範疇包括記錄每間分店的每日開支,但在未獲授權下不可直接從每間分店拿取現金。公司核數師在2007年進行核數時,發現被告未有提交會計文件,核數師及董事鄭威濤聯絡被告解決事件,但被告於2007年10月2日午膳後失去聯絡,離開香港。核數師及鄭及後發現被告偽造銀行存款單,盜取板前旗下餐廳的每日現金。鄭在2019年3月報警處理,被告同年7月17日在羅湖口岸離港時被截停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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