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三讀通過落實垃圾徵費的條例草案,提供18個月準備期。環境局局長黃錦星今日(27日)在電台節目中表示,以2023年落實作為目標,會考慮經濟情況等因素,並再與立法會商討。
黃錦星說,市民不要等到垃圾徵費落實後才開始減廢,應善用現有的垃圾回收配套設施,當局亦會加強教育、宣傳。
對於政府會在法例實施初期向住戶免費派發指定垃圾袋,黃錦星指出,細節仍未商討,但相信會做到每個住宅住戶都有公平的派垃圾袋安排。
此外,黃錦星提到,本港應參考日本、韓國等實施垃圾按量徵費的地方,公共空間盡量不設垃圾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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