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馮沛賢
有關本港房屋和土地供應的話題近日進一步升溫。特首林鄭月娥本月初公布本屆政府最後一份施政報告,全面提出「北部都會區」發展計劃,可謂突破以往政府的發展概念和思維,更展現出為港人提供較大數目住房單位的期望。而近日發展局局長黃偉綸就提到港人將來能夠「住大啲」的目標,表示會就限制私樓單位的最低面積進行研究。
從黃偉綸提到作出相關研究,或可預視特區政府意識到近年一手住宅市場持續有「納米樓」推出的現象,希望透過審視相關情況,研究如何提升港人的平均居住面積,遏止狹窄住房的風氣蔓延。事實上,社會雖然不斷發展和進步,惟數據顯示,目前港人平均居住面積落後於其他地區,故為住宅單位訂立最低面積是最為直接的對症下藥之策,方向合理。政府的相關研究,理應探討「納米樓」崛起的背後原因,才能將癥結揪出並解決問題。
眾所周知,本港房屋問題近年成為深層次矛盾,乃源於樓價高企多年、動輒飆升,而土地供應不足是其背後的一個原因。在這情況下,要為家庭規模較小、總收入屬中下水平但對住屋有剛性需求的市民供應符合其負擔能力的單位,發展商遂於近年力谷「納米樓」,以壓縮單位的賬面售價。惟此舉卻加劇了住宅市場的扭曲,令小型住宅單位呎價向上,為發展商一方面開闢爭取更大利潤的財路,另一方面害苦部分港人越住越細,甚至連分間單位(劏房)的呎租亦居高不下,形成惡性循環。故此,要改善港人的居住環境,單靠提出住宅建築限制並不能全面解決問題,亦有可能如外界所指,為住宅設最低面積反提高了置業門檻,仍然無助市民「上樓」。
要紓緩困局,需要政府進行全面的研究,探討市場情況,從而制訂一套整全的針對性策略,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近年落成的小型單位除了「納米化」外,亦出現實用性下降的情況,這與政府鼓勵發展環保露台的政策變成地產商以此興建「發水樓」不無關係。若政府大刀闊斧糾正之,並善用鼓勵性政策,例如發展商在將來興建或興建中的住宅項目中,符合最低面積的要求下可獲得政府折扣,減低發展成本,為小型單位的呎價提供下調空間。當有關做法逐步透過新住宅項目推出而在市場普及,或能有力遏止同類形住宅的呎價升勢,從而有助於紓緩及根治「納米樓貴過傳統豪宅」的問題,為小市民置業帶來真正幫助。
當然,以上只是其中一個大膽建議,長遠來說,土地供應仍是特區政府需積極解決的問題。如盡快縮短改變土地利用的行政程序、積極引用《收回土地條例》等舉措已是刻不容緩,期望政府盡快理順和壓縮收地、土地買賣等程序,以推出更多建屋項目,並透過增加供應量作為平抑樓價的方法,否則整體成效都難以彰顯。
(作者為智庫組織「治港新政」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