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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人如何避免社保雙重繳費?人社部詳解

徐延君表示,人社部一直在與香港有關機構進行對接。(點新聞記者攝)

港澳居民到內地就業時,具有在內地參加社會保險的意願,也有承擔雙重繳費義務的擔憂。對此,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一級巡視員徐延君今日(12日)表示,充分考慮到這一實際情況,《香港澳門台灣居民在內地(大陸)參加社會保險暫行辦法》規定,已在香港、澳門參加當地社會保險並繼續保留社會保險關係的港澳居民,可持相關授權機構出具的證明,不在內地參加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但應依法參加醫療、工傷和生育保險。

其中,工傷和生育保險規定用人單位繳費,參保不會加重個人負擔。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單位和個人共同繳費,其中個人繳費的全部及單位繳費的一部分計入個人賬戶,歸個人就醫使用,參保人死亡時個人賬戶可以依法繼承。

據介紹,2020年3月,人社部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社會保險基金協商,明確其出具的《受益人供款記錄》作為澳門居民在內地就業期間免除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費的證明。

徐延君表示,人社部一直在與香港有關機構進行對接,目前可能還有一定的困難。所以在過渡時期內,人社部會指導地方對港澳居民可能面臨的雙重繳費問題做出靈活處理,確保不減損港澳居民的實際利益。

(點新聞記者江鑫嫻、馬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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