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今日(30日)搜查5間店舖及4間連鎖分銷店,檢獲約1500件產品,包括油、咖啡粉、藥丸及唇膏,每件售價約數百至千多元,經檢驗後發現部分產品含有受《危險藥物條例》管制的四氫大麻酚(THC)的大麻二酚(CBD)產品。並拘捕6男2女,年齡介乎19至41歲,報稱為商舖負責人或職員,被捕人士涉嫌「販運危險藥物」。
警方強調,如有產品含有任何濃度的四氫大麻酚,均被視為危險藥物,不可非法進口或在市面出售;而在部分的大麻二酚產品中,被驗出含有四氫大麻酚成份,若吸食四氫大麻酚,可導致上癮、抑鬱、專注力下降、智力受損、年輕使用者或會中風等。警方提醒,任何售賣或管有有關成份產品人士,均屬違法,提醒店舖負責人及市民要謹慎留意。
禁毒處表示會果斷執法,堵截任何含THC的產品。禁毒處解釋,根據目前各地研究,CBD本身無精神活性,國際上及香港並無將它視為毒品規管,但CBD一般從大麻提取,因此有可能含THC。
禁毒處提醒進口商和產品供應商,有責任確保供應的產品不含THC或其他危險藥物,而市民在購買CBD產品前,亦應向店方了解產品成分,若有懷疑就不宜購買或使用。禁毒專員羅翠薇指,根據聯合國的毒品公約,大麻和THC都是被嚴格規管的毒品。香港對毒品採取零容忍的政策,政府亦會繼續透過不同渠道進行公眾教育,務求讓市民特別是青少年,認清大麻是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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