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換屆選舉將於12月19日舉行,就有傳媒報道錯誤引述選管會主席馮驊法官指,選民須於投票日攜帶投票通知卡方可投票,選管會發言人今日(15日)澄清指,投票日當日,選民只須帶備香港身份證正本,便可於投票通知卡上列明的指定投票站投票。
發言人指,投票通知卡旨在方便選民得知他們獲編配的投票站名稱、地址及其他相關資料。合資格選民只須向投票站工作人員出示香港身份證,經核對後便可領取選票。
發言人續說,倘若選民因遺失香港身份證而未能出示香港身份證正本以領取選票,可提供「警署報失紙」(即證明已向警務人員報告該人的身分證明文件已遺失或毀掉的文件),連同載有該人姓名及照片的有效護照或相類旅行證件的正本領取選票。
點新聞晚間快報:
銅鑼灣世貿三級火13人送院1人危殆 消防:電錶房電線最先起火
相關報道:
收藏
取消收藏
稿件由上傳 · 文責自負 · 不代表本網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