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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樂居虐兒案|社署促保護兒童會配合警方調查 不排除將員工除牌

社署已就事件向香港保護兒童會發出書面警告,並會繼續積極作出跟進,確保中心內的兒童獲得適切照顧。(點新聞資料圖)

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嬰幼兒院舍「童樂居」,早前被揭發有職員涉嫌在院內虐待兒童。社會福利署今日(28日)表示,社署一直非常重視兒童的福祉,深信每名兒童都應受到保護,免受傷害或虐待,並已就事件採取連串行動。

社署今日已與營辦涉事服務單位的機構執行委員會主席、部分成員及管理層會面,表達署方對事件的高度關注,並聽取機構匯報事件。機構表示發現另外再有職員可能涉及虐兒而已被停職。署方已要求機構採取相應措施加強對前線員工的督導,確保中心內的兒童得到適切照顧,並盡快向社署匯報跟進情況。

機構亦在會上報告已採取的即時措施,並會盡快就事件成立專責小組,進行全面調查和提交檢討報告,提出改善方案,包括加強風險管理、員工督導和監察等。社署已敦促機構全面配合警方調查,以及盡快提交檢討報告及落實所須的改善措施,包括重新檢視機構內部的管理機制及持續監察職員操守等,防止同類事件再次發生。

此外,社署昨日(27日)已派出由20多位臨床心理學家、護士、社工等組成的跨專業團隊前往涉事幼兒中心進行調查,視察中心的運作,檢視其工作記錄,並逐一觀察中心內70名兒童的行為、健康和情緒狀況,初步認為他們的情況穩定,社署會密切監察中心的運作,以確保中心的運作符合服務質素及保護兒童的要求。社署昨日亦已與回家度假的兒童家長聯繫,確保兒童的狀況良好。

社署表示,一直有定期派員前往該中心進行突擊巡查,包括日間和晚間巡查,以確保中心符合註冊要求。署方已就事件向營辦機構發出書面警告,並會繼續積極作出跟進,確保中心內的兒童獲得適切照顧。

目前所有幼兒中心必須註冊,並須符合《幼兒服務條例》(第243章)及《幼兒服務規例》(第243A章)內所載的各項規定。根據法例,幼兒中心須聘請已註冊的幼兒工作員。如社署署長認為個別幼兒工作員不再適合擔任照顧幼兒的工作,可將有關人士從註冊中除名。視乎各方面的調查結果,社署不排除會引用相關規定採取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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