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早前拘捕一個假結婚犯罪集團的66歲骨幹成員,涉嫌安排最少37宗虛假婚姻,涉及金額超過150萬港元,他今日(13日)在區域法院承認9項串謀詐騙控罪,被判處監禁28個月。(點此查看報道)
入境處檢獲的假結婚協議書顯示,參與假結婚的港人報酬至少3萬元,過程中如有違約,欲通過假結婚取得香港身份證的一方,可獲賠15萬元人民幣。
其中一份協議書顯示,相信男方是欲取得香港身份證的人士,女方為香港居民,當中訂明辦理各種「手續」的費用。協議書列明,女方「必須配合男方四年期間到香港的一切手續,男方拿到香港身份證回來簽名補女方1.5萬元港幣,每一年女方回大陸拍照簽名補女方3000元港幣,離婚補1.5萬元港幣」。
協議書亦有提到雙方的結婚和離婚財產分配,包括「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如有共同財產部分,以書面登記在各自名下為準,歸各自所有」。最後更列明,如果在辦理過程中女方違約,須「賠償男方15萬元人民幣」。
入境處指,不時留意到有犯罪集團透過報章、即時通訊軟件和交友程式廣傳訊息,例如以「搵快錢」字眼作招徠並聲稱能賺取巨額報酬,以誘使本地居民參與假結婚勾當,犯罪集團會提供一條龍式服務,除協助辦理結婚所需文件外,集團成員亦會陪同參與人士前往內地登記結婚,甚至利誘涉案人士招攬更多人士參與假結婚勾當。處方會繼續大力打擊非本地居民透過假結婚騙取香港居留身分的非法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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