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更新公布「疫苗通行證」安排,第一階段即2月24日起,所有12歲或以上人士須打第一針;第二階段4月30日起,12至17歲及18歲或以上人士須分別打第一針及第二針;第三階段5月31日起,12至17歲及18歲或以上人士前一針6個月後須分別打第二及第三針。政府今日(20日)亦公布更新「疫苗通行證」對康復者的接種要求。
感染前已接種第二、三劑疫苗,以及仍在康復後6個月內的12歲或以上康復者,「疫苗通行證」無額外接種要求。
感染前未接種疫苗的12歲或以上康復者,康復後滿6個月,在「疫苗通」第一階段,即4月29日及以前,須接種第一劑疫苗;在「疫苗通」第二階段,即4月30日起,在接種第一劑疫苗後6個月仍可使用「疫苗通」,但超出6個月後須接種第二劑疫苗。
感染前已接種一劑疫苗的12歲或以上康復者,康復後滿6個月,在「疫苗通」第一階段,即4月29日及以前,無額外接種要求;在「疫苗通」第二階段,即4月30日起,須接種第二劑疫苗。
已接種一劑復必泰疫苗的12歲至17歲康復者暫毋須接種第二劑。
另外,政府正提升相關係統,預計5月起康復者於可經網上領取康復記錄二維碼,並可將康復記錄加入疫苗接種記錄二維碼內。
收藏
取消收藏
稿件由上傳 · 文責自負 · 不代表本網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