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底纍纍的亂港分子、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承認於2020年6月參與非法集結,被判入獄8個月,其中6個月刑期與他另外兩案分期執行。黃之鋒社交專頁今日(29日)發文指,黃之鋒在今年3月初已經完成刑期,並轉到赤柱監獄還柙,等候非法「初選」案審訊。
黃之鋒在2020年6月參與非法集結,被控以「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去年在區域法院被判囚10個月,經上訴後改判囚8個月。至於他另牽涉的非法「初選」案,落案起訴至今已超過1年,正式審訊仍未開始。被控以「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的47人中,其中15人獲准保釋,其餘32人一直還柙候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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