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環保署發言人今日(4日)表示,中國混凝土有限公司位於油塘東源街22號廠房的指明工序牌照,續牌申請上訴1月底已被空氣污染管制上訴委員會駁回,需要在60日內清理廠內的水泥物料,廠房必須停止相關運作。但署方監察及巡查時發現,廠房仍繼續運作,已就其中一宗違例個案作出檢控,並就其他涉嫌違例個案進一步蒐證及採取執法行動,亦準備向法庭申請禁制令,要求廠房即時停止有關運作。
此外,為進一步防止該混凝土廠繼續進行水泥工程而導致或促成空氣污染,環保署已根據《空氣污染管制條例》,在2月17日向混凝土廠發出法定空氣污染消減通知,要求混凝土廠即時停止涉及水泥工程的運作。該混凝土廠已就有關空氣污染消減通知向空氣污染管制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上訴委員會正考慮是否受理有關上訴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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