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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漂家」被收購 曾涉逼遷風波

港漂家4月21日在微信公眾號發文表示,公司已被收購,承諾向受影響力的租客額外退回一個月租金作補償。

「港漂家」為本港一間「二房東」公司,專門為內地赴港升學的學生提供多人宿舍。在香港嚴峻疫情下,早前許多學生返回內地,空出不少房源。今年3月有學生爆料稱,港漂家以「房屋改為隔離住所、整合房源」為由,要求逾300名租客搬離原住所,受影響學生四處求救。

事隔兩月,港漂家發文稱公司已被收購,新團隊將接手工作,並承諾將額外退回相關租客一個月租金作補償,並把「不會強制搬遷」條款寫入新合約。但有租客表示不會輕信,因為至今仍心有餘悸。

額外退一個月租金補償

2月下旬,有房東上門告知學生租客,二房東港漂家已欠租並提出要退房。事後,港漂家發文稱,為整合房源,騰出空房給確診租客隔離,故要求部分租客搬遷至同小區或其他房源居住。此次涉及搬遷的租客共有336名。

大公報記者曾於3月中致電港漂家高層劉先生查詢,劉先生表示,由於公司員工大多染疫在家休息,故還沒及時與學生和房東溝通。3月30日,港漂家派代表劉先生與學生租客進行線上視頻會議,主要圍繞退租和搬屋問題進行談判,立法會議員梁熙亦有旁聽此會議。有學生反映,該會議未能解決問題,據學生所提供的會議聊天截圖顯示,劉先生稱:「如果22/23學年沒有學生訂房,(港漂家)可能沒有錢退還押金。」

學生:對港漂家失信心

港漂家4月21日突然發文稱,公司已被收購易手,原團隊人員全部被撤職,同時亦已引入基金以解決資金問題,公司運作將回正軌。同時,港漂家指將會為「宿舍搬遷事件」受影響的租客額外補償多一個月的租金,補償的租金和押金會在8月31日前全部退還。另外,他們亦承諾,「所有22/23學年的宿生在租期內,不會出現要求強制搬遷的情況」,亦會更新租房合約,保障租客權益。

就上述事情,記者向劉先生求證,他稱他已被港漂家「炒魷魚」,5月底交接完工作將會離開,故不方便再代港漂家回應。另外,學生租客表示已得悉此事,他們亦發現聊天群組中港漂家客服的頭像已更換。但有學生透露,現時與自己對接的客服依舊未變,「唯一區別就是態度更差,私信完全無回覆。」

不少學生租客表示,現已搬去新住處,不想再因住房問題耽誤學業,「現在就希望能按時收回押金和補償金,並住到合約到期為止,真係不想再搬。」有租客坦言,儘管港漂家承諾在新學年把「不會強制搬遷」條款擺入合約,但經過此事他們心有餘悸。

與二房東簽約 留意默認條款

每年都有很多內地學生來港升學,在人生路不熟之下,大部分學生會在赴港前通過「二房東」租屋,港漂家是此類二房東之一。此類二房東通常會一次性收取學生租客12個月的租金、兩個月押金及水電煤押金等。

《大公報》記者早前收到李同學爆料稱,港漂家3月初以「徵用為隔離房、整合房源」為由,要求租客搬屋。李同學和室友們都表示不願意搬,因為當初簽訂為期一年的合約並已交足整年房租,再加上當時香港第五波疫情日增5萬確診個案,搬屋實在困難。

房東曾指欠租 擬強制收樓

此前亦有同學哭訴,房東曾上門告知他們,港漂家拖欠屋租並要退租。同學向《大公報》記者展示與港漂家簽訂的合約,其中第6.5條有提及,若公寓單位被業主收回,甲方(港漂家)將需盡能力安排替代公寓。事發後,有房東表示自己無意收回房屋,只希望港漂家能按時交租;有房東向記者透露,由於聯繫不到港漂家負責人,已採取法律行動收回房屋。

記者上月曾聯絡港漂家高層劉先生(現已離職)了解情況,他稱讓租客搬屋旨在整合房源,把部分空出的房源給有需要的租客作隔離用途,另外剩餘的則會退房。他又說,搬屋僅限於同一小區內,極少數租客會搬去其他地方。由於雙方一直僵持不下,港漂家3月中宣布暫緩搬遷計劃。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馬恩國大律師表示,如果因二房東的行為導致業主收回房屋,屬於二房東違約。他指租客和二房東的合約上已默認了「二房東必須履行與業主的合約」條款,若二房東沒有按時交租便違反合約。他建議,若日後與二房東簽約,可留意合約甲方的義務中,是否有上述默認條款。他解釋,雖然該條款被法律默認,但若把其白紙黑字寫入合約,就能更好保障租客的權益。

(來源: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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