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創新與統籌辦事處總監何珮玲今日(27日)在電台節目表示,申請今輪保就業計劃的僱主,需要先在5月10日前,清還上輪計劃的欠款,才會獲受理新一輪保就業計劃申請。
何珮玲指出,上輪計劃目前仍有7700萬罰款未追回,涉及860名僱主,部分僱主仍在上訴。政府希望借新一輪計劃,盡快了結上輪欠款問題,因此清還欠款後才會受理新申請。
何珮玲表示,今次計劃為僱主提供彈性,可每月上調或下調承諾僱用人數,即使企業計劃在三個月補助期間結業,仍可以在經營期內領取補貼。她指出,假如僱主選定作聘用人數上限的月份,有僱員因無薪假全月無收入,無強積金供款,就不會被計算在聘用人數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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