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租户短期保護措施(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條例草案》早前於立法會進行首、二讀,草案旨在引進暫緩追討欠租安排,禁止業主在3個月「保護期」內,對指定行業商業租戶採取行動。立法會今日(28日)下午繼續舉行大會,恢復草案二讀辯論。
條例草案委員會主席張宇人議員表示,法案委員會與政府舉行兩次會議,期間大部分委員都支持議案,有議員建議增加受助處所類別,涵蓋更多受影響的處所,政府吸納意見後並已加入議案內。考慮措施可能令業主出現短期財政困難,部分經營困難的租戶逃避租金令戶主蒙受損失,金融管理局將進行監管,確保議案通過後得以遵從,政府將透過「百分百擔保」個人特惠貸款,為受影響的業主提供相等三個月的免息租金貸款,上限為十萬元。
張宇人指出,疫情之下,飲食業、食物加工場及中央工場損失慘重,措施為現時深陷險境的業界提供喘息空間,讚揚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對條例草案上的貢獻,面對如此富爭議的問題依然迎難而上,堅定支持中小微企,對此致以感謝,期望政府今後考慮落實「2+2」免租方案,即由政府幫租戶承擔兩個月租金,業主亦同步減免兩個月的租金,進一步幫助各商戶。
陳振英議員認為條例草案立意善良,期待保護期完結後,受助商戶可以趕上經濟發展機會,迅速投入運作,保持繼續經營,然而今次立法無可避免對民事合約立約原則、房屋租賃、抵押貸款法律基礎造成重大衝擊,期望有關措施只屬一次性質,幫助中小企度過生死難關的特例,非不得已今後不應重用。
田北辰議員指出,條例本身未能幫助商戶,畢竟三個月後商戶仍需繳付租金,所幸政府聽取意見,在草案內加入減租可豁免條文,增加租戶減租誘因,然而條例應只限適用於中小企,不宜改條例適用時間,政府需在租戶業主之間而作出平衡。
陳紹雄議員表示,條例有助紓緩受影響業界的財務壓力,可是草案中不少值得商榷的地方,功效成疑。政府應密切留意條例的運作,檢討成效,包括鼓勵業主向租戶減租、甚至免租,政府亦可為減租戶主提供稅務優惠,建設可參考新加坡例子,以「七三比」分攤,提供數個月免租,多管齊下,協助中小微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