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階段「疫苗通行證」將於明日(30日)開始,市民進入食肆和指定表列處所須接種第2針。食環署發言人提醒餐飲處所負責人周末切勿鬆懈,須嚴格遵從《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等規定及指示,包括疫苗接種、群組聚集及佩戴口罩等規定,助疫情持續放緩及防止疫情反彈。
食環署於即將到來的長周末加強巡查,與警方採取聯合行動,對違反防疫規例的餐飲處所及若干表列處所的負責人、員工及顧客採取嚴厲的執法行動。
「疫苗通行證」第二階段的安排包括以下要求:
- 18歲或以上人士須接種最少2劑新冠疫苗才可繼續使用「疫苗通行證」;
- 12至17歲人士如接種第1劑新冠疫苗後未滿6個月,他們的「疫苗通行證」仍然有效;如接種第1劑後已滿6個月,則須接種第2劑才能繼續使用「疫苗通行證」;
- 獲豁免情況(如獲發「新冠疫苗接種醫學豁免證明書」、康復紀錄或因其他指明情況)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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