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一個委員會今日(5月3日)討論修訂《入境條例》,商討落實「預先通報旅客資料」系統,要求來港航班出發前至少40分鐘,預先提供旅客的姓名、出生日期、國籍及證件號碼等資料。
保安局副局長區志光表示,此項修例是為了阻截潛在聲請人士來港,及加強防恐工作,現正與律政司商討附屬法律的草擬工作,目標下半年提交立法會審議。
對於此項修例,有議員詢問當局會否禁止黑暴幕後推手等人來港。區志光指出,不會針對個案評論,但強調會透過情報交流,一旦發現有乘客有機會危害國家安全,或影響香港内部治安,就不會批准相關人士來港,當局會持續對不同國家進行風險評估,但強調享有本港居留權及離港人士不受影響,條例亦符合私隱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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