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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於新一份財政預算案提出,設立住宅租金稅項扣除措施,每個課稅年度上限10萬,以減輕沒有持有物業人士的租金負擔。政府今日(4日)公布,相關條例草案將於5月6日刊憲,並於5月11日提交立法會審議。政府期望條例草案可於立法會今年夏季休會期前通過,讓措施可由2022/23課稅年度起實施。
合資格的納稅人可於今年6月寄出的2021/22課稅年度報稅表填報預期就2022/23課稅年度繳付的住宅租金資料。條例草案獲得通過後,稅務局會在評定2022/23課稅年度暫繳薪俸稅時考慮有關扣除。
政府發言人表示,措施旨在減輕沒持有任何住宅物業的薪俸稅和個人入息課稅納稅人的負擔,估計可惠及約43萬名納稅人。政府稅收每年將因此減少約33億元。要符合扣除資格,有關物業須為納稅人用作主要居所的地方;及所訂租賃亦須已加蓋印花。
為方便納稅人填寫報稅表,稅務局網站已根據條例草案的建議闡釋有關住宅租金稅項扣除的細節,包括詳細扣除規則。市民可到以下網址查閱:www.ird.gov.hk/chi/tax/drd.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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