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在2017年針對本地倫敦金詐騙集團,展開執法行動,在2018至2019年期間,共拘捕66人,經過調查及獲取律政司意見後,警方以「串謀詐騙」及「洗黑錢」罪起訴6名骨幹成員,當中2人屬主腦,控罪款項共超過3億9700萬元,案件今日(5日)上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將會排期在高等法院審訊,警方相信已成功瓦解有關詐騙集團。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警司葉永林、訛騙組高級督察何進遠及反詐騙協調中心高級督察林沛恆今日對案情做簡報。
商業罪案調查科警司葉永林說,騙徒利用不同投資工具,由以往流行的倫敦金,到近期的虛擬貨幣等,但只屬換湯不換藥,手法萬變不離其中,包括在社交平台會見到「靚仔靚女」兜搭受害人,透過炫富吸引注意,並吹捧自己是投資專家,進行高回報低風險的投資。
他指出,近期騙徒因應疫情及失業率高企,找尋一些急於求職的市民,聘用對方後再騙取受害人投資買賣,詐騙集團除了會要求受害人將金錢直接投資入個人戶口,亦會要求投資不同虛擬貨幣,將錢放入不同電子錢包,增加警方調查難度。
警方表示,騙徒為取得受害人信任,亦會先叫受害人作小額投資,並給予高額回報,其後受害人會投放更多金錢,騙徒最終將所有金錢騙光。警方建議市民如想投資,除了先自行學習,亦可到有信譽的銀行機構投資,不應隨便相信交友網站或網上平台,重申投資不會一定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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