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階段的「疫苗通行證」將由月底(31日)起實施,屆時所有12歲或以上的市民,除非取得新冠疫苗接種醫學豁免證明書,必須按要求接種新冠疫苗,方能符合「疫苗通行證」的要求。政府今日(17日)提醒市民,尚未符合第三階段「疫苗通行證」要求的市民,盡快在本月31日之前接種疫苗。政府亦呼籲其他合資格接種第三劑疫苗的市民,無需等候至「疫苗通行證」6個月寬限期屆滿,應盡早接種第三劑疫苗。
政府表示,非康復人士在接種第二劑疫苗之後的6個月內,可使用疫苗接種紀錄二維碼作為「疫苗通行證」;如接種第二劑疫苗已超出6個月,則需要接種第三劑疫苗,方能繼續使用疫苗接種紀錄二維碼作為「疫苗通行證」。
對於康復人士,在康復後6個月內,可使用「康復紀錄二維碼」或帶有康復身份的疫苗接種紀錄二維碼作為「疫苗通行證」;如在感染前已接種第二或第三劑疫苗,無需額外接種疫苗,可在「康復紀錄二維碼」到期後使用帶有康復身份的疫苗接種紀錄二維碼作為「疫苗通行證」;如在感染前未曾接種或只接種一劑疫苗,需要在康復後6個月內接種多一劑疫苗,方能繼續使用帶有康復身份的疫苗接種紀錄二維碼作為「疫苗通行證」;12至17歲的康復人士,如已接種第一劑復必泰疫苗,可繼續使用帶有康復身份的疫苗接種紀錄二維碼作為「疫苗通行證」。
發言人表示,雖然近日疫情稍為緩和,但Omicron變異病毒株傳播力極高,市民仍須保持警惕。接種疫苗對於預防重症或死亡高度有效。發言人呼籲仍未接種疫苗的市民盡早接種疫苗,特別是感染新冠病毒後死亡風險極高的長者、長期病患者及其他免疫力較弱人士,應為自己健康着想盡早接種。符合接種第三及第四劑疫苗資格的市民應盡早接種,以為本港建立防疫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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