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今日(9日)三讀表決涉及取消強積金「對沖」的《2022年僱傭及退休計劃法例(抵銷安排)(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以72票贊成、5票反對和12票棄權獲得通過。
通過後,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最快於2025年落實。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表示,政府已作出332億元的財政承擔,聚焦支援中小微企,商界有足夠時間做好準備。制度不具追溯力,落實初期僱主的承擔亦會封頂,僱主的額外財政負擔不大,並有超過25年時間應對取消「對沖」。
《2022年僱傭及退休計劃法例(抵銷安排)(修訂)條例草案》今年2月在立法會進行首讀,昨日恢復二讀辯論。根據《條例草案》,今次修例是落實取消強積金制度下僱主的強制性供款累算權益「對沖」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長服金)的安排。修例後,僱主不能使用僱主的強積金強制性供款累算權益「對沖」僱員在轉制後的遣散費或長服金。至於僱主的自願性供款累算權益,以及按僱員服務年數支付的酬金,則可繼續用於「對沖」整段僱傭期的遣散費或長服金。
羅致光在會上表示,《條例草案》建議取消「對沖」安排不具追溯力。取消「對沖」只適用於僱員在轉制日後的受僱期所享有的遣散費或長服金,在轉制日前受僱期的遣散費或長服金,僱主仍可繼續使用強積金供款累算權益「對沖」,不論供款屬強制性或自願性,亦不論供款是在轉制日之前或之後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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