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今日(30日)公布,6月27日至昨日(29日)一連3日在全港各區展開代號「光影行動」及「曙光行動」的反非法勞工行動。行動中拘捕了12名懷疑非法勞工及3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
反非法勞工行動中,入境處特遣隊人員搜查了45個目標地點,包括酒吧、停車場、食肆集中區、按摩店、裝修中單位、回收場、住宅大廈、餐廳及髮廊,共拘捕12名懷疑非法勞工及3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被捕的懷疑非法勞工為4男8女,年齡介乎31至58歲。當中3男1女持有不允許僱傭工作的擔保書(俗稱「行街紙」)。另外,3男2女亦涉嫌行使及管有懷疑偽造身份證。因涉嫌聘用非法勞工被捕的僱主為1男2女,年齡介乎38至51歲。
入境處發言人表示,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同時,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在港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5萬元及監禁2年。協助及教唆他人違反逗留條件者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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