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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片)暴徒曾志健等4人窩藏工廈逾年 遭苛索逾40萬「偷渡費」

黑暴肆虐期間,暴徒曾志健在荃灣暴動事件中襲警。《大公報》報道指,昨日(13日)早上8時許,曾志健與另外3名暴徒企圖在西貢黃石碼頭坐快艇潛逃台灣,被警方國安處當場拘捕。警方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今日(14日)下午見傳媒時表示,新界南刑事部昨日在一個情報主導的行動中拘捕4名人士,年齡介乎16至24歲,均在2019年6月及10月期間牽涉暴動及非法集結案件,並於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期間缺席審訊,被法庭通緝。

李桂華指,由於案件可能牽涉國安風險,國安處接手調查,並於昨晚以《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90條的「協助罪犯」罪,拘捕一名34歲男性貨倉管理員,涉嫌與本案有關。警方將繼續調查案件,目前有近10名目標人物。

李桂華交代案情指,由於案件可能牽涉國安風險,國安處接手調查。(點新聞記者何燊亮攝)

李桂華表示,2020年開始,有社交頻道成員向一些正等候審訊人士作出遊說,慫恿他們棄保潛逃,離開香港,但需要預繳部分費用。最終在2020年10月27日,今次被捕的4人前往美國領事館尋求庇護,但被拒絕。於是團夥人士將4人窩藏在荃灣區一個工廈中,環境十分惡劣,單位無窗戶,4人差不多有一年時間沒有出門,只是間中會有人送食物充飢。

李桂華指,因為擔心警方追查到行蹤,因此團夥人士不時會轉移窩藏地點,做法是將4人封在紙箱中,當作貨物運往新的窩藏地點。而4人不會被告知下個目的地在何處,亦被前前後後苛索40多萬元的「偷渡費」。至2022年初,團夥人士更不再為窩藏地點交租,甚至不提供食物,4人唯有自己買乾糧充飢,直至昨日被警方拘捕。警方進行拘捕行動時,見到4人均長髮披肩、身體消瘦,憔悴到完全不像年輕人。

李桂華補充指,曾承諾安排4人離港的團夥部分成員已前往外國,但仍以「眾籌」為名要求4人繼續拍片講述自己慘況,惟4人實際並無收到款項。他強調,國安處會繼續追查該立心不良的團夥是否仍有餘黨在港、「眾籌」款項去向以及是否牽涉其他罪行。李桂華又批評該團夥「吃人血饅頭」,呼籲有相同的經歷的人盡快通知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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