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林定國今日(20日)出席電台節目表示,就基本法23條立法,目前正積極研究,但未有時間表。
林定國指,23條立法是基本法給予的責任,當局會適時及深思熟慮進行,要謹慎做充分的法律研究,法律亦要有確定性。就7類涉及國家安全的罪行,有2項或部分與香港國安法內容重複,有5項罪行未有完善法律,要審慎處理。
對於律政司做事效率,林定國表示,律政司會制訂短期計劃,明確提出工作時間表,取代適用於其他工種的關鍵績效指標(KPI)。新一屆政府以目標為本,律政司工作成果難以量化,未必可以完全採用KPI制度。
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指,不能單靠檢控數字,判斷律政司人員是否「做到嘢」,強調上任後,已經積極與各部門主官商討,會盡可能按現有機制確保人盡其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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