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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黎智英欺詐案 周達權轉控方證人押後10月底再訊

亂港黑手、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時任壹傳媒行政總監黃偉強,涉嫌自1998年起容許力高顧問公司使用蘋果大樓,違反租契指定印刷用途,被控共兩項欺詐罪。64歲前營運總裁周達權原本亦為被告之一,其後他轉以特赦證人身份作供,出庭指證黎黃二人。控方將周達權分拆成另一案處理,今日(21日)在區院再訊,法官陳廣池批准周今日毋須到庭,並將案件押後至10月27日再訊,以待黎黃二人的案件裁決後再處理。

法官陳廣池今日於庭上指,周較早前於黎及黃兩人的案件中擔任特赦證人,而該案排期於8月24日作結案陳詞,故將本案押後至10月27日再訊,以待黎、黃案件裁決後處理。由於周今日有律師代表,法官酌情批准周今日不用到庭應訊。

案中3名被告原為黎智英(74歲)、周達權(64歲)和黃偉強(60歲),同被控一項欺詐罪。控罪指,黎、黃連同周達權及其他人,於2016年1月至2020年5月19日,向香港科技園公司隱瞞在非按訂立租契的情況下,使用在將軍澳工業邨駿盈街8號的處所。

黎另被控一項欺詐罪,指黎連同其他人,於1998年4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同樣隱瞞非按訂立的提案計劃書及租契的情況下,使用涉案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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