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今日(27日)落案起訴中大學生會前會長蘇浚鋒與另外1人,指他們涉嫌在去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期間,分別在個人社交媒體專頁轉載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一個有關煽惑他人在選舉中投白票的帖文,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二人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星期五(2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廉署早前就有關煽惑他人在2021年立法會選舉中投白票的網上帖文展開調查,並根據既定程序,就調查結果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廉署今日按有關法律意見,分案起訴22歲的蘇浚鋒及58歲的福利工作員陳星。2名被告各被控一項罪名,即在選舉期間內作出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的非法行為,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條例》)第27A(1)條。
蘇浚鋒被控涉嫌於2021年10月30日至12月15日期間,在2021年立法會選舉中藉公開活動作出非法行為,即在其個人社交媒體專頁上,轉載許智峯個人社交媒體專頁的一則帖文,而該帖文煽惑另一人以任何方式處置其選票,致使該選票在2021年立法會選舉中被視為無效;陳星被控涉嫌在2021年立法會選舉中作出非法行為,於2021年10月30日至11月2日期間,在其個人社交媒體專頁上轉載許智峯同一則帖文。
根據《條例》,由去年10月30日的立法會選舉提名期起,直至去年的12月19日投票日,被界定為該選舉的「選舉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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