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稱「第二代美國隊長」的馬俊文於2021年11月,在區域法院經審訊後,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成,被判囚5年9個月。馬俊文早前就刑期提出上訴,高等法院上訴庭首席法官潘兆初今日(3日)頒下判詞,維持原審法官有關本案屬情節嚴重的裁決,但認為案件在嚴重類別中,刑責相對較輕,故裁定改判監5年。
上訴人馬俊文(31歲),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成,控罪指他於2020年7月1日,於示威現場或接受傳媒訪問時,多次公開宣揚「港獨」,以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原審法官早前判刑時指,本案屬於情節嚴重,被告沒有悔意,肆意貶損香港國安法,確實有犯罪意圖及煽動他人行為,其並非一時衝動,而是有備而來。
翻查傳媒報道,馬俊文曾任職茶餐廳外賣員。他在中華傳道會劉永生中學中五畢業後,做過不同的基層職業,包括地盤工人、點心學徒、餐廳樓面、超市執貨員。23歲時,他經朋友介紹任職外賣員,自此做了7年外賣仔。馬俊文有一次看到太古城所謂「和你唱」成為新聞焦點,於是想到行「政」路博出位,扮演所謂的「美國隊長2.0」。馬俊文曾沾沾自喜地講述他扮美國隊長的因由:「當時自己身穿一件印有『港獨』黑T送外賣,真係好多人看我的衣服,途經玩具店,見到有美國隊長持有的盾牌,試下帶着盾牌送外賣,無幾耐被傳媒封我做『第二代美國隊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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