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初選」案47人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有消息指,律政司日前根據香港國安法第46條向被告發信,表示本案具「涉外因素」,案件毋須由陪審團審理,將由3名法官審理。
就傳媒查詢有關一宗國安法案件的事宜,律政司發言人今日(17日)表示,香港刑事審訊制度的最根本原則其中就是要確保公平審訊,維持司法公正。律政司司長會按香港國安法相關法律和每宗案件的個別情況,考慮是否根據香港國安法第46條發出證書,指示相關訴訟毋須在有陪審團的情況下進行審理;而有關條文訂明由3名法官組成審判庭的安排,目的正是要確保公平審訊,秉行司法公義,絕無減損被告人的任何合法權益。
發言人強調,律政司不會評論正在進行司法程序的個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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