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名攬炒政棍因組織和參與非法「35+初選」,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本月初已全部完成交付到高等法院處理的程序,案件今日(1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其中29名被告認罪,月前先後獲國安法指定法官兼裁判官羅德泉交付高等法院原訟庭判刑和審訊。
29名被告認罪,交付高等法院原訟庭判刑,排期於9月至11月,分批在高院進行案件管理聆訊。29名被告包括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譚凱邦、劉頴匡、楊岳橋、范國威、呂智恆、岑敖暉和王百羽。
案情指,戴耀廷及區諾軒自2019年12月起在不同媒體及網上媒體平台廣泛發表文章。2020年4月,戴發表「真攬炒十步」路線圖,而最後一步是為引發中央對香港進行血腥鎮壓,最終游説外國政府對香港及內地實施政治及經濟制裁。他們妄圖藉着干擾立法會日常及有系統的運作,達到顛覆國家政權、癱瘓特區政府的目的。戴主張「攬炒」的其中一個重要步驟是要在立法會取得35席或以上,才能在議會投票佔優勢。當取得「35+」席位,各被告會不分皂白否決政府提出的任何預算及公共開支議案,迫使特首解散立法會,以癱瘓政府的運作,最終導致行政長官辭職。
為有效控制立法會大多數席位,戴耀廷、區諾軒等人共同組織及公開宣傳「泛民陣營初選」,參選人需承諾由得票率最高者參選正式選舉,部份人擔當「plan B」以代替被取消資格的候選人,由戴居中協調達成共識遵守協調機制。而吳政亨與此同時在社交媒體和報章發起「三投三不投」,確保參選人遵守承諾。
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及吳政亨沒有參加初選,其餘42名被告參選,在香港國安法生效之後都沒有退出計劃,利用初選作平台,宣傳其顛覆性計劃。初選於前年7月11及12日舉行,31名勝出初選的候選人中,27名是本案被告,其中9人在立法會選舉中被取消資格;至於43名初選落選人當中,有15名為本案被告,其中6人以Plan B身份參選立法會,另9人則沒有參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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