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僱員昨日(22日)開始,於其工作日陪同3歲以下的子女或受其監護的幼童接種疫苗,可享有最多半日的「幼童陪針假」。教育局昨日去信全港學校,指所有資助學校以薪金津貼支薪的現職教職員,由今日(23日)起也可享有「幼童陪針假」。由於3歲以下的兒童可接種三劑科興疫苗,因此有關教職員就每名兒童可獲得最多有3次的半天「幼童陪針假」。
教育局提醒,為確保學校正常運作, 有關教職員應預先向學校提交「幼童陪針假」的申請,並出示他/她與接種疫苗的幼童的關係的文件。校董會/法團校董會在考慮不影響學生學習的前提下,根據《資助則例》、《僱傭條例》及教育局不時發出的指示所訂明的條件,按校本機制批准相關假期。如有關教職員在其選擇的日期缺席在學校的運作上不可行,學校應與其溝通以修訂其計劃。
若教職員已在今日之前為其3歲以下的子女或受其監護的幼童接種疫苗,倘若能出示證明曾獲校董會/法團校董會在其工作天批准放取無薪假期以陪同子女或受其監護的幼童在當日接種疫苗,可追溯相關「幼童陪針假」每次不超過半天;此類「幼童陪針假」可在2022年12月31日或之前放取。有關「幼童陪針假」並不計算於每學年最多2天的特別假期(有薪)內。
教育局又呼籲沒有參加幼稚園教育計劃的幼稚園、幼兒中心及私立學校,一視同仁為教職員實施上述安排。至於官立學校的教職員的「幼童陪針假」,應以公務員事務局公布的相關安排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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