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因非法「初選」案被還押的岑子杰,早年與同性伴侶在美國結婚。他2018年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特區政府拒絕承認海外同性婚姻的決定,被判敗訴後提出上訴,高等法院上訴庭今日駁回上訴。
岑子杰一方聲稱原審違反「人人平等」法律原則,律政司重申,香港婚姻條例只包括一男一女締結的關係。上訴庭判決指,上訴方只着重爭議同性與異性的分別。基本法第37條未有列明,政府須給予異性及同性婚姻人士,相同的婚姻待遇。岑子杰在外地結婚,也不能違反法律條文原意。上訴庭又表示,追求公平同時要平衡公眾利益,判定同性婚姻不具法律效力,岑子杰須支付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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