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名攬炒派早前組織或參與所謂「35+初選」,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當中29人已表明會認罪。其中5名會認罪的被告黃之鋒、譚文豪、譚得志、郭家麒、楊岳橋,今早(5日)在高等法院進行案件管理聆訊。3名被告表示,希望在其他不認罪被告的審訊前盡早獲安排進行求情及判刑,另外兩名被告則表示在審訊前或後均可。律政司暫未能告知法庭希望何時處理求情,陳慶偉法官遂要求律政司明日告知法庭其意向。
律政司今日派出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羅天瑋及署理高級檢控官莊文欣作代表;蔡維邦資深大律師代表譚文豪、郭家麒、楊岳橋,文浩正律師代表黃之鋒,梁寶琳大律師代表譚得志。
蔡維邦資深大律師表示,譚文豪等3人還柙多時,等待期間心情焦急,希望在其他不認罪被告的審訊前盡早獲安排進行求情及判刑,而各人求情約45分鐘。譚得志及黃之鋒則表示,求情將在兩小時內完成,對於在審訊前或後處理求情保持中立態度。陳官指示辯方,求情陳詞應限於20頁之內,呈堂求情信及案例等總結均須限於2頁內,中文信件須翻譯成英文,判刑14日前存檔法庭。陳官另指,法庭現只收到本案案情摘要,並沒有完整版案情,律政司回應指正在準備。
29名認罪被告,包括戴耀廷、區諾軒、鍾錦麟、趙家賢、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尹兆堅、郭家麒、譚凱邦、劉頴匡、楊岳橋、岑敖暉、王百羽、袁嘉蔚、馮達浚、吳敏兒、范國威及呂智恆。他們會分11批在高院進行案件管理聆訊。林卓廷、陳志全、梁國雄等餘下18名被告則不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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