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朗昇本月7日與攝影師到旺角麥花臣場館,採訪元朗朗屏邨業主大會。當時陳朗昇在場館外被警方截查,他拒絕出示身份證,之後大吵大鬧,經多次警告及勸喻後仍然繼續,故被拘捕,被控一項「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及交替控罪「阻礙公職人員」罪。案件今天(22日)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陳朗昇不認罪。
案件排期明年5月16日至17日審訊,另預留明年4月25日作提訊。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批准陳朗昇以2萬港元保釋,並批准他離境,但當陳朗昇到達英國後,須將住址及聯絡電話告知香港警方,如有住址改變,須48小時內通知警方。據悉,陳朗昇計劃於今年9月底到英國牛津大學進修。
被告陳朗昇(41歲),被控於2022年9月7日在旺角奶路臣街38號麥花臣場館外,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女警26781。交替控罪則指被告於同日同地阻礙女警26781執行公務。控方預料傳召6名警察證人,並會倚賴一段麥花臣場館外、長約3分鐘的影像,以及1段警員隨身攝錄機影像和4段警誡錄影會面。辯方則擬傳召1名現場目擊者作辯方證人,陳朗昇本人亦可能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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