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2黑金」5名信託人,包括天主教香港教區前主教陳日君、前立法會議員吳靄儀、何秀蘭、歌手何韻詩、學者許寶強,連同基金秘書施城威,各被控一項「沒有在指明時限內申請註冊或豁免註冊社團」,6人均不認罪。案件今日(2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預計審期5天。
傳票控罪指,被告陳日君、吳靄儀、許寶強、何秀蘭、何韻詩、施城威,於2019年7月16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期間,在香港,作為「612人道支援基金」本地社團的幹事,沒有在指明限時內,遵從香港法例151章社團條例5(1)的規定。
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代表,辯方代表包括資深大律師李志喜、何沛謙、彭耀鴻及大律師林國輝,案件由裁判官嚴舜儀主理。辯方早前指,本案重點爭議「612人道支援基金」是否一個社團,以及6名被告是否社團幹事。案件被批准以中文處理證供、以英文作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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