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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基金」案開審 控方揭撐「獨」煽暴細節

有「黑暴基金」之稱的所謂「612人道支援基金」(下稱「基金」),其6名信託人及總幹事,包括天主教香港教區前主教陳日君、大律師吳靄儀及社民連成員施城威等,今年5月各被票控一項沒有在指明時限內申請註冊或豁免註冊社團罪,案件昨日(2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控方披露,該基金成立有其政治目的,包括資助形容香港修訂《逃犯條例》為「惡法」的台灣「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以及到海外游說制裁特區政府以至中央官員的「香港大專學界國際事務代表團」等,而各被告積極參與基金運作,擔當不同角色和職務。基金兩年多內共入賬2.7億元,但最終結餘僅得7,000多萬元。

6名被告分別為已停運基金的信託人陳日君、吳靄儀、許寶強、何韻詩和何秀蘭,以及基金秘書處總幹事兼社民連成員施城威。各人分別被票控一項沒有在指明時限內申請註冊或豁免註冊社團罪。控罪指,各被告於2019年7月16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期間,在香港作為「612人道支援基金」本地社團幹事,沒有在指明時間內遵從香港法例《社團條例》第5(1)條的規定為基金註冊。

代表控方的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開案陳詞時披露,該基金的成立帶有政治目的,屬本地社團,及向公眾提出政治理念。本案的被告作為基金信託人或幹事,有角色參與該基金的管治和運作,但至基金於2021年10月31日停運,其間從未根據相關條例作公司註冊或商業登記,沒有獲得稅務局批准成為慈善機構或信託,以及沒有申請豁免註冊。

稱將政治訴求提至「國際層面」

庭上又播出兩次2019年6月臨時基金成立,以及7月「612基金」正式成立的記者會,並播出陳日君、吳靄儀、許寶強、何秀蘭等人的發言內容。陳日君鼓吹市民支持受傷的修例風波被捕者。各人又在第二次記者會上提到基金除支援傷者外,亦會贊助「調查」及「相關活動」的費用,將政治訴求提升至「國際層面」,又已委託「真普選聯盟」以對方的戶口存放基金所收款項,及定期公布開支及核數。

吳靄儀等高叫「港獨」口號

在2020年元旦日的灣仔街站籌款上,何秀蘭提到基金會同「海外組織」合作,為流落海外的「抗爭者」提供支援,直至達到基金提倡的政治訴求。吳靄儀則聯同示威者高叫「五大訴求缺一不可」,以及「光時」等「港獨」口號。

控方根據基金和「真普選聯盟」的信託契約查閱紀錄顯示,基金的日常運作包括為任何修例風波的示威者提供財務援助、生活費、法律程序所有附帶支出費用、醫療費用,又資助所謂延續「運動精神」的活動,包括調查、座談會等。稅務紀錄又顯示,基金曾聘請20人,支付薪金10次共222萬元。

「真普選聯盟」又多次按基金指示調動款項,包括支付基金秘書處辦公室租金,多次轉賬逾313萬元和528萬元到被告施城威獨資擁有的ETAqua有限公司及施的個人賬戶。施又兌現共逾1,931萬元的支票。

屢資助本地及台灣政治組織

控方又列舉基金曾動用款項資助本地及台灣的政治團體和活動,包括資助「民陣」舉辦遊行集會的音響支出,資助「香港大專學界國際事務代表團」往倫敦日內瓦游說制裁特區政府以至中央政府官員,及為示威暴徒尋求所謂的「難民庇護」,又向聲言聯絡全球移民對抗中央及香港特區政府施政的「新香港文化協會」,以及形容修訂《逃犯條例》草案為「惡法」的台灣「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作出合共近400萬元捐款。

控方又在開案陳詞中指出,除被告施城威外,其餘5名被告於2019年6月28日,在一間律師行內簽署信託契約,承諾基金的成立宗旨,而基金的官網亦清楚列出其政治理念,和用煽情手法鼓吹他人支持在修例風波中的被捕者。該5名被告負責對外宣傳及介紹基金的成立、推廣其理念、呼籲公眾捐款、參與信託人會議以審批申請,以及制定財務守則等。

案件今日續審。

6被告案中角色及言論

陳日君

◆簽署信託契約承諾基金的成立宗旨,並以基金信託人身份舉辦活動籌款,派發傳單

◆多次在記者會及Facebook直播中公開介紹基金工作,推廣政治理念及呼籲捐款

◆參與信託人會議以審批申請,以及制定財務守則

吳靄儀

◆簽署信託契約承諾基金的成立宗旨,並以基金信託人身份舉辦活動籌款,派發傳單

◆多次在記者會及Facebook直播中公開介紹基金工作,推廣政治理念及呼籲捐款

◆參與信託人會議以審批申請,以及制定財務守則

◆於2020年元旦日的灣仔街站籌款上,聯同示威者高叫所謂「五大訴求缺一不可」,以及「光時」等「港獨」口號

何韻詩

◆簽署信託契約承諾基金的成立宗旨,並以基金信託人身份舉辦活動籌款,派發傳單

◆多次在記者會及Facebook直播中公開介紹基金工作,推廣政治理念及呼籲捐款

◆參與信託人會議以審批申請,以及制定財務守則

許寶強

◆簽署信託契約承諾基金的成立宗旨,並以基金信託人身份舉辦活動籌款,派發傳單

◆多次在記者會及Facebook直播中公開介紹基金工作,推廣政治理念及呼籲捐款

◆參與信託人會議以審批申請,以及制定財務守則

何秀蘭

◆簽署信託契約承諾基金的成立宗旨,並以基金信託人身份舉辦活動籌款,派發傳單

◆多次在記者會及Facebook直播中公開介紹基金工作,推廣政治理念及呼籲捐款

◆參與信託人會議以審批申請,以及制定財務守則

◆於2020年元旦日的灣仔街站籌款上,提及會與海外組織合作,為「流落海外」的「抗爭者」提供支援,直至達到基金提倡的政治訴求

施城威

◆以基金秘書處總幹事身份,負責為「612基金」招聘員工、處理熱線及申請個案,並獲信託人授權支付兩萬元或以下款項

◆為基金網頁註冊域名,登記電話,整理及匯報基金財務狀況,跟進財政包括律師收費

◆負責與第三方包括台灣「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等商討資助計劃、舉行籌款活動、聯絡核數師等

◆獨資擁有ETAqua有限公司,其業務為顧問服務,負責執行信託人指示及日常財務,施為其銀行賬戶唯一簽署人

是案僅聚焦基金是否「組織」

昨日在庭上,辯方一度爭議控方在開案陳詞中,對基金的政治訴求及理念「着墨過多」,稱有關陳述並不適當,亦與案件無關。主任裁判官嚴舜儀直指「唔係完全無關係」,認為控方有關陳述是為了證明有「社團」組織成立和運作,以及各被告是「社團」的幹事。

嚴舜儀表示,法庭不會處理基金的政治訴求是否正確,而是次案件僅聚焦基金是否屬於「組織」、被告是否「幹事」,以及有否申請註冊或豁免註冊等要項。

銀彈資助「黑律師」話幫「手足」屢刁難

聲稱可為「參與抗爭」的黑暴分子提供「法律、醫療、情緒、還押在囚支援、緊急經濟支援等服務」的「612基金」,成立於2019年6月15日,由退休主教陳日君、大律師吳靄儀、前嶺大客席副教授許寶強、前立法會議員何秀蘭和歌手何韻詩為信託人組成,並且委託「真普選聯盟有限公司」處理託管款項及收支事宜。

這個以「旨在為所有在反送中運動中受傷、被拘捕、受暴力攻擊或受威脅人士提供人道支援及相關的金錢援助」為宗旨的「612基金」,在「籌款」方面異常積極。2019年6月中,多個反中亂港團體就為其前身,即所謂「反送中受傷被捕者人道支援基金」籌得超過1,200萬元。在同年8月29日的工作報告中,該「基金」聲稱共籌款逾7,428萬元。

雖然聲稱為「抗爭手足」服務的「612基金」,但就對欲申請者諸多刁難,要求對方必須先申請法援,只有無法申請者才能向該基金求助,因此被不少「手足」在網上鬧爆,指該基金根本只是為某些政黨支持者服務。

對該組織聲稱提供的「醫療支援」,曾為「港獨」組織「香港民族黨」頭目的陳浩天2019年9月就在社交平台爆料,有「手足」頭部受傷,但直至傷勢好返,向該基金申請的醫療津貼「仍未獲批」。

對支持者的怨聲載道,「612基金」不單視而不見,更依舊高調籌款,其中有亂港組織在2020年元旦發起遊行,其間「612基金」多名「信託人」陳日君、吳靄儀、何秀蘭,以及戴耀廷、鄭宇碩等亂港勢力幕後搞手,在灣仔港鐵站外的籌款站呼籲市民捐款。據統計,當日「612基金」就籌得315萬元款項。

這些掠來的籌款款項被指多用作支援「黑律師」。資料顯示,黑暴期間有一批年資大多在5年以下、未有足夠經驗的年輕律師,聲稱「義務」代表被告參與案件,然而就被踢爆他們所謂的「義務」,實際上是繞過自己所屬律師行,向「612基金」獲取每日3,000元的支票報酬,行為涉嫌專業失當。

2021年11月18日,「612基金」宣布停止運作,並稱同年8月18日停止接受新個案,以及於9月6日起停止批款,基金秘書處也於10月31日解散。

(來源:香港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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