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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安制度有漏洞 工傷半癱難追責

已半身不遂的和哥為保住雙手活動能力,需通過器械鍛煉維持手部功能。(受訪者供圖)

香港的建造業致命工業意外去年多達23宗,為近5年新高,致命意外率是其他行業的5倍,申訴專員趙慧賢昨日(29日)宣布展開主動調查,審研特區政府對職業安全及健康的監管。香港文匯報訪問了多名工傷工友,揭示段段不堪的工傷經歷、道道深刻的傷痕,見證了現行職安制度上種種漏洞。機電工人和哥早年在高空工作期間,由於承辦商未有提供安全裝備,令他摔傷頸椎導致半身不遂,但他作為建造業最常見的自僱人士,缺乏勞工權益保障,難以向承辦商追究責任與賠償。目前已截去左腿的他不僅要靠輪椅代步,就連上落床也要依靠安全帶「吊上吊落」,經濟拮据生活無依。

今年58歲的和哥從事建造業數十年,早年的一次高空維修工程改寫他的一生。當時,他在一間殘廁進行小型工程,需在離地兩米的高空工作,根據《離地工作安全指引》應當使用工作台,但由於工地狹小,搭建工作台困難,承辦商只提供鋁梯。

和哥左腿截肢,上落床均要依靠安全帶吊起身體。(受訪者供圖)

焗用鋁梯出事 索償限循民事

和哥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憶述:「鋁梯望落去硬淨,以為安全。」然而地面凹凸不平,鋁梯一直不穩固,站在梯上的和哥東倒西歪,一不小心便摔在地上。不幸的是,他頭部着地撞向地上的硬物。工友發現後馬上將已昏迷的和哥送院,雖然撿回性命,但頸椎受損,自此半身癱瘓,在接受長達14個月的物理治療、職業治療及康復護理後,活動能力仍未見起色。

由於長期注射抗生素的副作用,和哥的手指關節僵硬,屈伸困難。(受訪者供圖)

和不少建造業散工一樣,和哥也是自僱人士,不受《僱員補償條例》保障。一直獨身在港生活的和哥孤苦無依,更失去收入來源,十分彷徨。自僱的身份令和哥無法從勞工相關條例提出訴訟,若要向承辦商問責只能循民事途徑索償,但也是困難重重,「我現在落床都困難,邊有精力請律師、打官司呢?輸咗仲要賠埋老本。」最悔恨難返的是他當初無自行購買勞動保險,「現在醫療費、生活費及請工人照顧我起居的開銷,全靠社署傷殘津貼以及一份意外人壽保險的賠償金支付。」

申綜援亦難支 哀嘆「燒錢等死」

早前,保險公司終於向和哥發放160萬元意外保險保金,但面對入不敷支的經濟壓力,和哥感慨道:「長貧難顧。」目前,他以每月7,000多元聘請一名外傭照顧起居,每月生活開銷最少一萬多元,而添置電動床、電動輪椅等殘障人士設備亦花費數萬元,和哥直言:「保險費仲剩返幾十萬,就算每月有政府4,000多元的傷殘津貼,又可以捱多幾耐呢?」和哥表示,如果走投無路唯有申請綜援,但綜援金僅能抵消聘請外傭的開支,生活費還是無着落,和哥嘆息道:「燒錢等死囉。」

議員:「指引」只是鼓勵性質

勞聯秘書長、立法會議員周小松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指出,建造業分判制度下,不少承辦商未有為工友提供足夠安全的設備,是事故頻生的主因之一,然而特區政府目前並無法例規定強制使用安全裝備,「只是鼓勵性質,但至少政府應吸取意外頻發的教訓,加強指引及建議,鼓勵承辦商及工友使用更為安全的裝備。」

同時,建造業目前有不少從業者屬於自僱人士或「假自僱」,不受《僱員補償條例》的保障,「有些僱主為減少責任降低成本,要工友簽紙認係自僱人士,所以無須為他們購買勞動保險,甚至完全不提供工作設備。這些自僱或『假自僱』工友,工傷時需要面對更漫長繁複的法律程序及更大的壓力。」

辦公室意外難索償 抵押物業付訟費

建造業是工傷的高危行業,但不等於文職人員就能「免疫」,現行職安健法例亦未能讓文職人員遠離工傷,同樣往往因為事主不諳法例而錯失應得的勞工權益。文員蔡小姐先後兩次在辦公室發生工傷意外,兩次都是在辦公室同一處、被同一塊金屬板絆倒,「打印機旁的走廊有一塊半吋高的金屬板,用以覆蓋電線。之後不少同事都反映行經此處容易絆倒,但上司一直沒有理會。我就跌倒兩次,第二次跌倒令隻腳、脊椎及腰部受傷,至今未康復,最多站立十幾分鐘。」兩次與公司對簿公堂失利,要抵押物業償還訟費。

絆倒蔡小姐的金屬板。(受訪者供圖)

蔡小姐被絆一次,可以解釋是意外,絆倒兩次就不能純粹用意外來解釋。2013年,她在辦公室路經打印機時,被該金屬板絆倒跌傷左腳,當時未有送院,事後自行求醫才發現傷勢不輕,獲僱主提供一年多有薪病假,但她認為僱主未按職安健法例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於是通過民事途徑索償,但法律援助的申請卻遲遲未獲批,「通常法援3個月內有審批結果,但我申請超過一年,得到的回覆都是處理中或調查中。」

申請法援期間,她接受康復治療,2016年復工繼續在該公司工作,但不久後意外重演,這次傷勢更嚴重,腳部、脊椎及腰部都受損,必須召喚救護車送往急症室醫治。第二次意外只獲僱主提供兩年有薪病假,其後她沒再上班。而首次意外的民事訴訟則排期至2019年初上庭,由於法援申請無下文,她決定在無辯護律師的情況下出庭,最終敗訴,理由是「首次意外無入院,無法證明傷勢是在辦公室跌倒引致」。

盼政府提供法律支援

咽不下這口氣的蔡小姐,遂就第二次受傷再次將僱主告上法庭,「當日急症室紀錄足以證明是工傷。」沒有法律支援下,僱主反指蔡小姐第二次受傷當日已請病假,根本沒有上班,蔡小姐辯稱:「我當日是因為受傷才請病假,有返工。」面對僱主鼎盛的律師團,蔡小姐諮詢免費法律意見後,認為勝算低,若再打輸官司或要負上巨債,故她最終在上庭前兩周撤訴案件。

蔡小姐的傷勢至今未康復,脊椎受傷令她連站立都只能維持十幾分鐘,需要不停轉換姿勢活動。於第一次的敗訴,連同訟費、庭費等,蔡小姐面臨30多萬元的賠償,唯有將名下唯一物業抵押。

曾協助蔡小姐的民建聯社區主任梁業鵬表示,很多打工仔對工傷索償程序一知半解,往往在意識到問題希望索償時,由於不具備法律知識,未能妥善處理證據已經錯過一些法律程序。他促請特區政府在加強職安健罰則、提高阻嚇的同時,亦要考慮為受到工傷的打工仔提供更有效的法律支援。

申訴署提建議加強預防阻嚇

申訴專員公署昨日引述勞工處的資料指,去年建造業的致命工業意外數目和每千名工人意外率,均是各行業之冠,奪命意外錄得23宗,致命意外率則為0.218,是所有其他行業(即0.043)的5倍;每千名工人意外率則為29.5,是所有行業(即15.2)的近兩倍。勞工處今年5月已向立法會提交《2022年職業安全及職業健康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提高職安健罰則。申訴專員趙慧賢表示,除了提升罰則以外,更為關鍵是做好預防工作,故公署決定展開主動調查,審研特區政府對職安健的監管。

9月7日,安達臣道地盤發生塌天秤事故,喚起社會對工業意外的關注。(資料圖片)

趙慧賢表示,近年建造業致命工業意外令人憂慮。為做好預防工作,避免意外發生,決定展開主動調查,審研特區政府對建造業職業安全及健康的監管,包括有關部門就建築地盤及小型裝修維修工程的巡查及執法;對註冊安全審核員及註冊安全主任的監管;意外事故的跟進;宣傳教育和承建商註冊、規管及競投工務工程事宜,以便有需要時向政府提出改善建議。

議員:重犯須重罰

立法會議員周小松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指出,政府應從預防、罰則及傷者復康「三管齊下」,減少意外發生和保障傷者權益。在預防意外方面,周小松認為在驗收工業設備尤其是天秤這類大型負重設備時,政府相關部門應更加嚴格執行巡查及驗收工作。

其次,政府提高罰則以加強阻嚇已提上日程,但他強調近年致命工業意外中不少僱主是重犯,他引述特區政府文件指,2020年因違反職安健法例而被定罪者中,屢犯者佔約32%,「因此在提高罰則方面,對於重犯者應尤其加重,否則難以起到阻嚇作用。」

倡設中央補償機制

他認為,香港工業意外的復康服務十分落後,「沒有一個中央補償機制來幫助受傷工友,僱員只能在公立醫院治療,而公院系統始終有局限性,按照普通程序處理,跟普通病人一齊排隊,不少工友因此錯過最佳治療時機,物理治療及職業治療的支援遠遠不夠。」

立法會議員梁子穎亦認為,勞工處日前推出的「工傷僱員復康先導計劃」是好的開頭,但涵蓋面略顯不足,建議擴大計劃的適用行業、工傷年期等。

(來源:香港文匯報 記者:廣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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