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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真D|議員鬧交 無傷大雅

文/黎岩

新選舉制度選舉產生的第七屆立法會,一改過往的議會鬥爭文化,在配合特區政府依法施政、提升管治效率方面,發生了有目共睹的可喜變化。有賴立法會的高效率運作,特區管治的行政主導特質日漸凸顯。立法會與政府良性互動的同時,立法會內部的議會文化亦更加理性理智,偶爾因為不同背景不同文化不同團體而產生的分歧甚至爭執,也只會令到多元文化的議會特徵更加五光十色。縱然有議員爭得面紅耳赤,相信大前提都是為「一國兩制」好,為香港市民的共同福祉,即便是過火過激的言詞,只要不是針對「兩制」的基本原則,權當一場口水戰罷了。

話說立法會議員江玉歡早前聲嚴厲色地抨擊政府無權劃一廢除兩萬幾張免針紙,更將矛頭直指醫衞局局長盧寵茂「專橫」越權,更加危言聳聽地聲稱養老院長者在疫情下過着「暗無天日」的生活,甚至公開質疑盧局長無權宣布廢紙令。

本專欄10月5日曾刊文「江議員鬧爆盧局長 法大還是權大?」從法律的角度分析了盧局長行使相關權力的法律依據,直言江議員確實有點言過其實。本以為實情會告一段落,熟料江議員依然不依不饒,喋喋不休地為自己辯解,直斥政府或安排二萬多個市民到公立醫院再補領證書,「說穿了,還是間接強迫市民打針。」江議員是法律出身,在疫情下政府要求全體市民共同遵守法律限令,要求必須接種足夠疫苗才能出入表列處所,完全是基於對市民的生命健康負責,從這個意義上講,要求每一位合資格的市民接種疫苗,只是政府依法施政而已,並不存在強迫一說,其實實情很簡單,不打針可以,但就不能隨意出入表列處所。何來的江議員口中的強迫打針呢?如此理解,江議員接種疫苗是否屬於迫不得已不情不願?

立法會議員、工聯會會長吳秋北8日早上在社交專頁以《新時代政治生態下不需要嘩眾取寵的「猴戲」》為題撰長文,不點名指有議員耍「猴戲」,故態復萌「愛國者治港」落實前「博出位」的歪風,質疑要「靠拆台來出位和上位」,直斥是欺騙選民的鬧劇,「愛國者不屑那一套」。

吳秋北對以前反中亂港分子極盡搶眼球、撈選票之能事,猴戲成為毒媒寵兒,繼而演變成「黑暴」之亂象歷歷在目,更加痛徹心扉,對此不能不引以為戒,他反諷有議員透過包裝表演「呃Like」,又指有聲音嫌議事廳太平靜、而教導議員如何作秀,認為「靠拆台來出位和上位」違背「愛國愛港者」應有特質,新選制並非以製造噪音論英雄。

事件本就是江議員無病呻吟所致,江玉歡自然不甘被「詆毀」,即時撰文隔空「反擊」,指明眼人都知道是批評她,反問「為民發聲何以被視為猴戲」?她指作為代議士,提出程序問題,質問權力來源並無不妥,卻被說成「歪風、猴戲」,冠以莫須有的罪名。她強調一直鼓勵市民理性去看「免針紙」的法律問題,卻換來帶誹謗性的人身攻擊,強調會保留一切追究權利,也不會因而沉默。

江議員所言的為民發聲,不知是為全港740萬市民之共同利益,還是為某些一己私利而花錢購買假針紙,行使虛假文件的「民」?毫無疑問,兩萬假針紙市民中未必就沒有合資格免針的市民,洪洞縣裡也有好人,中間確實可能有錯殺,但政府已即時聲明,允許持該批針紙者前往相關機構核實,顯然也是不想冤枉任何一位確實有合理因由的市民可以免針。至於江議員口口聲聲所質疑的局長無權廢紙,查實防疫令599L章中,局長有權禁止限制某類人進入表列處所,盧局長完全可以直接下令禁止持有假針紙的20000市民進入表列處所,變相令假針紙失效,而不是直接宣布廢針紙,雖然結果都是一樣,但若果這樣換一個方式思考處理,自然不會引致江議員大動肝火。所以,從另一個角度看問題,吳秋北批評個別議員「製造噪音」並不為過,畢竟,天下本無事庸人自擾之。件事本身確實有點小題大做。

不說不知道,原來江玉歡及吳秋北在地區工作上有合作,兩人7月起剛剛攜手聯合在北角開地區辦事處,當時吳秋北還喜形於色地形容江玉歡是「好拍檔」,又感謝中央「完善選舉制度」,令兩人有機會合作。誰曾想蜜月尚未過完,兩人居然撕破臉皮開火。吳秋北的嚴厲批評自然引致江玉歡的極度不快,「可能該行政會議成員會認為該嚴厲的指責,冠以誹謗性攻擊的字眼會令阿歡從此沉默。但是,這是香港,縱使可能與往昔不同,一天有市民的聲音,一天還有阿歡存在……阿歡只是願意為民,將民意如實反映,協助政府改善施政,這難道需要一個莫須有的罪名嗎?」江玉歡如是說。江玉歡甚至反問批評是否有代表政府之意?「難道作為一個議員,為民在民生事項發聲就是『猴子』?」話說當年美國總統奧巴馬在議會演講時被種族歧視者用猴子表示歧視,也未見奧巴馬大動肝火,更加沒有興師問罪。好在猴子在中國人眼中也算是猴精猴精的吉祥物,奉勸江議員大可不必為此耿耿於懷。至於江議員聲稱保留追究權力,料不至於鬧上法庭去覆核誹謗一詞的法律定義。

10月12日免針紙被廢大限將至,作為市民利益的代議士,與其利用市民多不曉得的法律術語鬧政府,倒不如積極主動接觸假針紙者,看看通過什麼途徑,能夠得以「平反」,哪些市民是被昏醫誤導,哪些市民並非存心購買行使假針紙,哪些市民確實符合持有假針紙資格,做一點實實在在的為民謀利的工作,這才是議員的本份。

若然回到爭議話題的實質,正如立法會議員李浩然所言,7個醫生發出了2萬多張「免針紙」明顯有問題,「為何不能在公眾利益的前提下停止這些豁免呢?」在得到最終結果前,基於公眾利益作考慮,一概取消涉事證書會較有效率,而取消這些證書「正正是要制止犯罪行為的延續」,而盧寵茂的做法是要防止這種不當行為,因此是合法合理。

吳秋北事後亦稱,在「愛國者治港」的新形勢下應該更積極作為,而不是去做譁眾取寵的事:「特別是反對派、反中亂港的分子在議會所做的事是不得人心,所以我們是不屑(這種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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