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港黑手、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時任壹傳媒行政總監黃偉強,涉嫌自1998年起容許力高顧問公司使用蘋果大樓,違反租契指定印刷用途,被控共兩項欺詐罪。案件早前經審訊後,法官將於今早(25日)在區域法院作出裁決。
案中3名被告原為黎智英(74歲)、周達權(64歲)和黃偉強(60歲),同被控一項欺詐罪。控罪指,黎、黃連同周達權及其他人,於2016年1月至2020年5月19日,向香港科技園公司隱瞞在非按訂立租契的情況下,使用在將軍澳工業邨駿盈街8號的處所。
黎另被控一項欺詐罪,指黎連同其他人,於1998年4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同樣隱瞞非按訂立的提案計劃書及租契的情況下,使用涉案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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