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前特首辦公室中環堅尼地道28號「滿員」,前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年7月卸任後遷至金鐘太古廣場806室設立辦公室。政務司司長陳國基今日(26日)書面回覆指,第四位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內部樓面面積約為267平方米,每月淨租金約為37.7萬元,租約為期三年,估算每平方米租金約為1410元,屬市場合理水平。至於中環堅尼地道28號為政府的自用物業,因此沒有相關的市值租金資料。
陳國基指,政府為所有前任行政長官提供支援及其他終身福利,包括辦公室和行政支援,以協助他們在離任後為香港進行推廣和禮節性工作,例如會見訪港政要及代表團、接受本地和海外傳媒訪問、參與活動及發表演說。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會為前任行政長官提供行政支援,包括安排活動、處理信件和查詢,以及執行一般行政工作。他表示,太古廣場無論在整體保安安排及接待外賓的規格方面,都符合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的要求。
陳國基續指,第四位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的規模與現時位於堅尼地道28號的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大致相若。目前,堅尼地道28號同時供三位前任行政長官使用,該物業的總內部樓面面積約為535平方米,當中共用設施包括會客室、接待處等。由於該物業為政府的自用物業,因此沒有相關的市值租金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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